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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喜欢。
如果国内未来允许靡靡之音的存在,贺羽翔相信毛毛会毫不犹豫投入到音乐行业里去。
毛毛唱了一首粤语情歌,歌曲抒情。
没有前奏。
也没有伴奏。
他清唱了第一个音符。
那声音出来的一刹那,整个丽花大皇宫仿佛被按下了静音键。
那不是简单的好听,那是一种拥有实质力量的穿透感。
少年的嗓音干干净净,却又带着不可思议的温暖与厚度,每一个转音都包裹着细腻的情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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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唱以沧桑深情着称,可从嘴里唱出来,剥离了岁月的风霜,只剩下一种直击灵魂的纯粹与真挚。
酒店烟雾似乎不再缭绕,灯光仿佛只为他一人聚焦。
小钰小小的‘哇’了声。
哪怕听过很多次毛毛唱歌,再次听到他的歌声,小钰都觉得很幸福。
傅书砚感动了。
毛毛竟然给他献唱!
他们应该还是好朋友吧?!
他其实……很羡慕他们从小一起长大的友情。
只是他害怕主动跟他们凑近,他们会排斥,所以他会找小钰,因为小钰是他第一个朋友,他觉得小钰不会嫌弃他。
可短短几天,傅书砚觉得小时候当做好朋友的他们也没有排斥他。
傅书砚心里觉得暖洋洋的,轻轻跟着歌声打着拍子。
乐队成员们只是呆呆地看着这个发光的少年。
震撼、向往、嫉妒齐齐涌上心头。
酒吧的所有人都怔怔看着舞台上的人,大家不再喧嚣调情,带着纯粹的欣赏目光望向舞台。
他的声音像是具有物理上的穿透力,能钻入骨髓,抚平所有躁动的神经。
原本弥漫在空气中的烟酒气、奢靡感,都被他的声音洗涤,整个空间里只剩下他这条流动的音河。
当毛毛最后一个音符如同羽毛般轻轻落下,所有人都没反应过来。
寂静。
死一般的寂静。
不知是谁先反应过来,猛地拍了一下手掌。
这像是一个信号!
轰——雷鸣般的掌声瞬间爆发出来,夹杂着激动的口哨声和呼喊声。
:()七零大厂美人,改造反派崽暴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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