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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到恩格斯在书里论述道:“亚利安人和闪米特人这两个人种的比较好的发展,或许应归功于他们的丰富的肉乳食物,特别是这种食物对于儿童发育的优良影响……专以植物为食的新墨西哥的普韦部落印第安人,他们的脑子比那些处于野蛮时代低级阶段而吃肉类和鱼类较多的印第安人的脑子要小些”
,队长驴拐拐居然听懂了意思,却也听得实在不耐,说了一声:“这谁都懂,有好吃的谁不会吃,天天吃好的身体自然就好,脑子也聪明,干活了。”
当时他那副表情,如果不是看恩格斯是革命导师,对革命导师出言不逊会被打成反革命,肯定会喷出“废话”
两个字。
响应驴拐拐的号召,农民们应声而起,纷纷跑到田里抢种豌豆,不再搭理我,我也只好跟着他们蹲到地里种豌豆。
其实,我一个刚刚上班两年的青年工人能懂得什么马克思恩格斯,也根本不具备给贫下中农上政治课的水平,我们不过是拿了上面印好统一下发的宣讲稿照本宣科而已。
豌豆种在地垄上,麦子种在垄沟里,这叫套种。
种豌豆使用的工具是一种上宽下窄圆锥体的石臼,体积有拳头大小。
石臼的上面安着一个木把,人握着木把,用石臼在田垄上夯砸碾压出一个个拳头大的穴,然后捏一小撮粪肥,就像外国人喝咖啡加糖一样,把粪肥洒进穴中,然后把两三株豌豆苗插进穴里,然后再用土掩埋起来。
农民们顺着田垄排成横排,手快的一个人管三四条田垄,手慢的一个人也能管一两条田垄。
我属于手慢的,只管一条田垄。
管的田垄越多,工分越高,我反正用不着他们记工分,管几道田垄也没人过问。
紧挨着我的是芦花嫂,一个长得很甜美的村妇,并不是因为她长得甜美,我才有意跟她挨在一起种豌豆,而是因为今天中午轮到我去她家吃派饭,事先跟将给你做饭吃的人联络联络感情总没有坏处。
芦花嫂属于军用物资,根据国家法律谁动了谁就犯法,所以尽管我那个年龄正是春潮泛滥的时候,却对芦花嫂一点也不敢有邪念。
跟她挨着,除了想取得好感中午吃好一点之外,还有的仅仅是人类对美好事物本能的亲近感而已。
况且,这两天刚好她丈夫,一个远在厦门海防前线的部队指导员回来探亲,芦花嫂被滋润得喜气洋洋、满面桃花、眼若春水,也不会把我这个半大小子工宣队员看在眼里放在话下。
那种蹲在地上的活男人最不适合,干了一会儿腰酸腿疼,就想偷懒,我站起来,伸胳膊蹬腿的活动了一番,然后坐了下来,掏出一盒百花烟,准备享受劳作后的舒服。
眼尖的农民见了纷纷放下手里的石臼子凑过来,我也就给身边的农民每人发了一支烟。
我是拿工资的工人,他们是挣工分的农民,依群体划分,我们之间代表了城乡差别,依个体划分,我们之间的收入差距跟现如今的百万富翁和打工仔差不多,按照公平法则,这种情况下,大家理所当然要抽我的血。
我那个时候才十八岁,单身汉的日子还长得很,根本用不着为居家过日子担忧,所以也根本不会计较谁多抽了我一根烟。
四癞子论辈分勉强算得上芦花嫂的小叔子,给芦花嫂献殷勤:“嫂子,孟同志的烟好得很,比黄烟香,抽一支解解乏。”
这里的农民都把我叫孟同志,因为我姓孟,是工宣队的工作人员。
芦花嫂乜斜了他一眼:“滚远点,你哥这几天回来了,抽了那东西嘴里有味道,夜里不上来。”
当地的风俗,小叔子跟嫂子开玩笑逗趣,怎么做也不过分。
大伯子跟弟媳妇多说两句话都是犯忌的。
按照这个逻辑,兄弟之间,婚前当哥占便宜,婚后当弟弟的就占便宜了。
四癞子打蛇顺杆上:“没事,我哥不上我上,保险比我哥还管用。”
芦花嫂本来不愿意招惹他,知道跟他混缠下去不会有什么好话出来,便不再搭理他。
旁边一个婆娘,我记得好像是我的房东李老汉的儿媳妇,看着自己的手说:“这木把子把人的手磨得疼得很。”
芦花嫂也说了一句:“就是的,我的手都磨起泡了。”
种豌豆这种活费的就是两只手,石头和木头同肉做的手长时间紧密摩擦,结果可想而知。
我的手上也打了泡,只不过我是男的,不好意思说而已。
四癞子听到芦花嫂和房东媳妇的话,马上又插嘴:“嫂子,我哥回来了,你那个东西天天磨夜夜磨起泡了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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