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桐文学

03 无血缘关系是否可以代为继承(第1页)

天才一秒记住【梧桐文学】地址:https://www.wtwx.net

03无血缘关系是否可以代为继承?

banner"

>

单身的张女士收养了养子小张。

多年后,小张不幸病逝,留下了妻子小吴和女儿月月。

在月月5岁那年,张女士也因为交通事故身亡,留下一处房产与现金十多万元,但是没有设立遗嘱。

张女士的父母早已不在人世,但是除了养孙女月月外,她还有一个弟弟张先生是有血缘关系的亲人。

大家都知道,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遗产继承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而且继承是有先后顺序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由于张女士的第一顺序继承人都已经不在了,第二顺序的继承人只剩下了张女士的弟弟张先生。

那么,继承人只有张先生这一位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第三、四、五款规定: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根据法律规定,小张是张女士的养子,与张女士有拟制的血亲关系在。

小张虽然不在了,但是他的亲生女儿月月可以代位继承奶奶张女士的遗产,但是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的遗产份额。

另外,由于月月还没有成年,所以母亲小吴有代管权,直到月月成年为止。

普法课堂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若浏览器显示没有新章节了,请尝试点击右上角↗️或右下角↘️的菜单,退出阅读模式即可,谢谢!

如遇章节错误,请点击报错(无需登陆)

新书推荐

玄门妖王我有无边美貌我有一艘太空飞船大美人都是我老婆!人在星际:国家给我分配了对象重生之我要当有钱人神医魔后鸿蒙至圣道联盟:我真不是绝活哥快穿小妖精:腹黑男主,别过来!快穿之大佬她总在伪装外室之妻吾妻非人哉剑灵同居日记我真的只有一个老婆开局逮捕无证穿越者七零之彪悍娘亲神级反派系统绝品神医都市游我在机兽世界杀敌成神勤奋努力的我不算开挂和天下第一的隐居生活(美食)诸天最强学院三爷宠妻甜蜜蜜云氏猜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