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才一秒记住【梧桐文学】地址:https://www.wtwx.net
“崽崽?要换姿势吗?”
-
提亚觉得人的提议很好!
人的脑袋很宽,比他宽,抱着不久爪爪就一阵泛酸。
人的肩膀又宽又厚,他完全可以轻松站稳,且一点都不难受。
站得高视野就是不一样,开阔极了,没有任何东西阻挡视野。
提亚晃着尾巴,用脑袋一个劲儿的蹭人的脑袋。
闻着他身上自己的气息,提亚微眯眼眸,心情大好。
-
接下来的日子,米尔森能感受到,狼崽对他越来越亲昵了。
相比之前一步一下跟着,但不主动亲近的态度,现在他洗碗扫地,狼崽都会顺着裤腿爬上肩膀,无声陪伴他。
米尔森也终于正式摸到,甚至抱到了狼崽。
掌下的毛摸起来比之前还要柔顺。
米尔森掌下动作不停,眼底闪过一丝满意。
他这些日子的操心没有白费,幼崽被他养得很好。
米尔森正在写今天的记录,狼崽叼着毛绒小狼冲过来,踩花了米尔森刚写上去的字,还不停蹭米尔森,把笔蹭得掉下桌子。
“等一等好吗?”
米尔森没去管花掉的字迹和掉到地上的笔,而是直起身将狼崽揽到怀中,挠挠他的下巴。
见狼崽舒服得眯起眼睛,米尔森又摸摸他的毛。
“崽崽想玩什么?去挑个喜欢的玩具好不好?”
看着狼崽跳下沙发,翘着尾巴脚步轻快跑向不远处堆满玩具的窝,米尔森捡起笔,将花掉的字划掉,加快写字速度。
狼崽跑步时,总会有吧嗒吧嗒的声音,米尔森控制着写字速度,在狼崽跑来之前将东西写完,本子合上,笔收起来,张开手臂接住扑来的狼崽。
看清狼崽叼了个什么放在他手心,米尔森一愣。
“崽崽今天想玩兔子吗?”
往常崽崽叼来的大部分是骨头,或者球。
今天居然选了兔子。
米尔森想了下。
“崽崽想怎么玩?”
爱姐的笔记里也没提到过兔子。
听着他的问话,提亚叼起兔子站起身,抬起的尾巴扫过米尔森的眼。
等米尔森站起身,狼崽已经消失在眼前。
“崽崽?”
提亚没让人等多久,很快回来。
他听到人问他。
“兔子呢?”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若浏览器显示没有新章节了,请尝试点击右上角↗️或右下角↘️的菜单,退出阅读模式即可,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