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桐文学

第 28 章(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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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子,麦子!

虽然不是洁白的面粉,但是这已经是朝光所能接触到,离自己原本世界口味最近的东西。

白米饭,是一种奢侈。

殷人以稷为主食,朝光看着那像高粱米又像小米的东西,实在没什么胃口。

但再一对比那些没放香料去腥的肉类,忽然又觉得稷还是很香的。

“这是姬发的大哥来朝歌看他时带给他的。”

苏全孝变戏法一般从身后变出一个崭新的小鼎,“这是我让工匠做的,你应该不会喜欢装过肉的鼎,北崇的东西不适合你。”

看着那精致的小鼎,朝光眼里直放光,她不可置信的看着苏全孝,又看向那小鼎和布袋中的麦子。

??

苏全孝每隔十五日会来见她一次,每一次都会带来很多东西,有时是南鄂的物产,有时是东鲁的食物,她都不是很能接受,苏全孝一次次锲而不舍的尝试。

来到这个世界,是令人迷惘的,忽然被人耐心对待,带着她尝试融入周围环境,寻找适合自己的东西。

朝光是很感动的,她鼻头忽然一酸,长长的睫毛上沾了泪珠。

“你你别哭啊。”

苏全孝有些无措,他看向赢煊,赢煊丢给他一块布帛,苏全孝定睛一看,这是他擦剑的布,又一把甩了回去。

赢煊瞪了一眼苏全孝,愤愤收回自己的布。

苏全孝无奈的看着朝光,朝光看着他这幅无措又无奈的模样,忽然破涕为笑,抬起手臂,擦干净脸上的眼泪,“谢谢你,我很喜欢西岐的麦子,你帮我谢谢姬发,还有他的大哥,伯邑考。”

正低头切肉的崇应彪一听见朝光说‘西岐’,还提到了姬发和他的大哥,他并不知道朝光是什么时候认识姬发的,但殷郊总是去大司命殿,姬发和殷郊形影不离。

朝光居然连姬发大哥叫什么名字都知道?崇应彪心头涌起一股深深地危机感,他迅速抬起头,扫了一眼眼眶微红的朝光。

她不会认识姬发比认识这小子还早吧!

一山更比一山高?

近水楼台更比近水楼台?

就在崇应彪思索之际,目光却落到朝光伸出接鼎的手上,手心一片血泡,暗红发黑。

不知怎么,崇应彪忽然想起了在冀州的时候,她分明还那么弱小,如小兔子般,任人宰割。

外界危机重重,她的弱小不堪一击,只有自己能保护她。

崇应彪希望朝光能聪明的选择他作为依靠,如果这样的话,他会将她保护得很好。

可是她拼了命也要离开自己,甚至不惜捅了他一刀。

她不选择自己,却选择依附于姬发,崇应彪不知道,为什么所有人都要站在姬发那一边,而不选择自己。

后来,那个柔弱的巫女,成为坚毅的女将军,红衣金笄,陪伴姬发征战四方,接受天下诸侯朝拜。

她打着姬发的王旗,以王后之尊,来到孤城,而他,是潦倒的败者。

孤城一别,再见却是故事的开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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