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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嘴上虽然沾了光,但还是得以实际行动支持他的“工作”
:他南来北往的“摄友”
只要路过成都,就会找他安排歇脚的地方。
上次那位名叫“大摄郎”
的重庆网友带了一拨同好过来,兰花苑里就像忽然游来了一群蝌蚪,我们三个人的世界一下子变得乱糟糟,害得我睡了两天工作室。
“你们又有活动啊?这次不会路过成都吧?”
我靠在栏杆上问他。
“去川西,当然路过我们这里啊。
你要加入?别想了!
那是我们俩走过好多次的线路,我一点儿兴趣都没有,已经推了。”
杨帅艰难地转过肥短的身子,看样子是要下楼。
“推了?那你还黏在那个破网上干什么?”
“哥哥,虽然为了你们,我决定放弃参加这次活动,但作为‘走四方’的总版主,我还是要义无反顾地声援摄友们的壮举啊。”
杨帅昂着亮闪闪的脑壳、看都不看脚下便走下楼梯的样子,很能迷惑不熟悉他的人,生怕他一脚踩空,摔下去。
不过这种担心纯属多余,他的眼神虽然不好,但感觉却一直不错,就是晚上停了电,他也能飞一般地从二楼窜下去,尤其是央金拉姆来的时候,他那肥短的身子,简直像兔子一样,眨眼功夫,人就能从楼上落到院子里去。
“为我们放弃活动?是为央金拉姆吧?杨帅,你不就是因为央金拉姆喜欢往这里跑,才死乞白赖地要住进来的吗?放心吧,她会来的。
要不,本姑娘帮你给她打个电话?”
李明珠从她的画室里出来,手里端着一个圆形的、口粗底儿细的绿色茶杯,那是我上周末才送她的。
杯子比较大,和她瘦小的体型不是很匹配。
我都不明白,那么一个粗如儿臂的杯子,厂家居然在杯壁上赫然印着“淑女杯”
三个字,这种造型的杯子为什么要叫“淑女杯”
?真是误导人。
“千万别,我可不想挨骂。
唉!
隔河晒件白衬衫,远看好像白牡丹;好花开在金盆里,看花容易采花难。”
杨帅嘴里忽然冒出的话,像是一首民歌,虽然不是唱出来的,但他说这些话时,也像是在唱歌,不过每一句,都是在含沙射影。
我知道自己被杨帅当成“金盆”
了,也不吭声,故意让他吃干醋去。
反正闲着也是闲着,看看热闹也好,可李明珠却没放过他。
明珠从最里间出来,经过我面前也不打招呼,好像男人一旦对她表达过爱慕,就成了空气,可以被她任意呼吸而又必须满足于自己仿佛不存在似的。
我愿意当空气,只要她喜欢呼吸;但我毕竟不是空气,所以我的心有一点点疼。
李明珠径直从我面前走过去,跟在杨帅身后,居高临下地说:
“帅哥,你太有才了。
在藏人面前唱长短句,你可真是敢露怯呀。”
“妹妹,哥哥我就这点爱好。
出去拍片子,也没遇着个美女,远远地只听到些野歌子,多唱两遍,就记住了。
哎呀,这人要是记性好,一点办法都没有啊。”
两人说着笑着,一前一后进了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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