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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这一辈子(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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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这一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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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幼年读过书,虽然不多,可是足够读七侠五义与三国志演义什么的。

我记得好几段聊斋,到如今还能说得很齐全动听,不但听的人都夸奖我的记性好,连我自己也觉得应该高兴。

可是,我并念不懂聊斋的原文,那太深了;我所记得的几段,都是由小报上的“评讲聊斋”

念来的——把原文变成白话,又添上些逗哏打趣,实在有个意思!

我的字写得也不坏。

拿我的字和老年间衙门里的公文比一比,论个儿的匀适,墨色的光润,与行列的齐整,我实在相信我可以做个很好的“笔帖式”

自然我不敢高攀,说我有写奏折的本领,可是眼前的通常公文是准保能写到好处的。

凭我认字与写的本事,我本该去当差。

当差虽不见得一定能增光耀祖,但是至少也比做别的事更体面些。

况且呢,差事不管大小,多少总有个升腾。

我看见不止一位了,官职很大,可是那笔字还不如我的好呢,连句整话都说不出来。

这样的人既能做高官,我怎么不能呢?

可是,当我十五岁的时候,家里叫我去学徒。

五行八作,行行出状元,学手艺原不是什么低搭的事;不过比较当差稍差点劲儿罢了。

学手艺,一辈子逃不出手艺人去,即使能大发财源,也高不过大官儿不是?可是我并没和家里闹别扭,就去学徒了;十五岁的人,自然没有多少主意。

况且家里老人还说,学满了艺,能挣上钱,就给我说亲事。

在当时,我想象着结婚必是件有趣的事。

那么,吃上二三年的苦,而后大人似的去耍手艺挣钱,家里再有个小媳妇,大概也很下得去了。

我学的是裱糊匠。

在那太平年月,裱糊匠是不愁没饭吃的。

那时候,死一个人不像现在这么省事。

这可并不是说,老年间的人要翻来覆去地死好几回,不干脆地一下子断了气。

我是说,那时候死人,丧家要拼命地花钱,一点不惜力气与金钱地讲排场。

就拿与冥衣铺有关系的事来说吧,就得花上老些个钱。

人一断气,马上就得去糊“倒头车”

——现在,连这个名词儿也许有好多人不晓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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