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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真的,哭与笑原是一事的两头儿;而含泪微笑却两头儿都不占。
《离婚》的笑声太弱了。
写过了六七本十万字左右的东西,我才明白了一点何谓技巧与控制,可是技巧与控制不见得就会使文艺伟大。
《离婚》有了技巧,有了控制;伟大,还差得远呢!
文艺真不是容易作的东西。
我说这个,一半是恨自己的藐小,一半也是自励。
我本来不大写短篇小说,因为不会。
可是自从沪战后,刊物增多,各处找我写文章,既蒙赏脸,怎好不捧场?同时写几个长篇,自然是作不到的,于是由靠背戏改唱短打。
这么一来,快信便接得更多:“既肯写短篇了,还有什么说的?写吧,伙计!
三天的工夫还赶不出五千字来?少点也行啊!
无论怎么着吧,赶一篇,要快!”
话说得很“自己”
,我也就不好意思,于是天昏地暗,胡扯一番;明知写得不成东西,还没法不硬着头皮干。
我在写长篇之前并没有写短篇的经验。
我吃了亏。
短篇想要见好,非拼命去作不可。
长篇有偷手。
写长篇,全篇中有几段好的,每段中有几句精彩的,便可以立得住。
这自然不是理应如此,但事实上往往是这样;连读者仿佛对长篇——因为是长篇——也每每格外地原谅。
世上允许很不完整的长篇存在,对短篇便不很客气。
这样,我没有一点写短篇的经验,而硬写成五六本长的作品;从技巧上说,我的进步的迟慢是必然的。
短篇小说是后起的文艺,最需要技巧,它差不多是仗着技巧而成为独立的一个体裁。
可是我一上手便用长篇练习,很有点像练武的不习“弹腿”
而开始便举“双石头”
,不被石头压坏便算好事;而且就是能够力举千斤也是没有什么用处的笨劲。
这点领悟是我在写了些短篇后才得到的。
大家都要稿子,短篇自然方便一些。
是的,“方便”
一些,只是“方便”
一些;这时候我还有点看不起短篇,以为短篇不值得一写,所以就写了《抱孙》等笑话。
随便写些笑话就是短篇,我心里这么想。
随便写笑话,有了工夫还是写长篇;这是我当时的计划。
《微神》与《黑白李》等篇都经过三次的修正;既不想再闹着玩,当然就得好好地干了。
可是还有好些篇是一挥而就,乱七八糟的,因为真没工夫去修改。
报酬少,少写不如多写;怕得罪朋友,有时候就得硬挤;这两桩决定了我的——也许还有别人——少而好不如多而坏的大批发卖。
这不是政策,而是不得不如此。
自己觉得很对不起文艺,可是钱与朋友也是不可得罪的。
有一次有位姓王的编辑跟我要一篇东西,我随写随放弃,一共写了三万多字而始终没能成篇。
为怕他不信,我把那些零块儿都给他寄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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