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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们绕过了淳露酒馆,转出高路,要通过一个小门进入草场,这时候,她们当中有一个妇女说:
“老天爷啊,老天爷,苔丝·德北菲尔,那不是你爹坐着马车回家啦!”
队列中一个年轻成员应声转过头来。
她是一个面容姣好美丽的姑娘——不是比另一些更美,可能——她生动的牡丹花般的嘴和纯真的大眼睛增加了富于表情的色彩和形态。
她在头发上系了一根红色丝带,是这白色的人群中炫耀这样装饰的仅有的一个。
她一转过头来,就看见德北菲尔坐着淳露酒馆的马车沿路而来,马车由一个头发卷曲衣袖挽在胳膊以上的健壮姑娘驾着。
那是个肯干的雇工,在她的杂役中,转而是车夫,转而又是马夫。
德北菲尔倚着靠背,舒舒服服地闭着眼睛,在他的头顶挥着手,用一种低低的朗诵调哼唱着:
“我家在金斯伯尔有一座大墓——爵士祖宗躺在那铅棺里。”
会员们哧哧地笑了,除了那个叫做苔丝的姑娘——在她的感觉中,一种钝厚的烧热升起了:他的父亲在她们眼中做了傻瓜。
“他是累了,完全是,”
她急促地说,“他赶了一个脚回家,因为我们自己的马今天歇歇。”
“你还装糊涂哪,苔丝,”
她的同伴们说,“他是散集后又喝酒了!
哈哈!”
“喂!
如果你们再取笑他,我一步都不跟你们走了!”
苔丝喊叫着,羞红从她的脸颊扩展到整个面庞和脖子。
顷刻间她的眼睛潮湿了,目光垂到地上。
意识到她们真的使她痛苦了,她们便不再说什么了,接着排队向前走去。
苔丝的自尊不允许她再转回头来,去弄明白她父亲的意思是什么,假如他有些什么意思;她就这样随着队伍到了跳舞的草地上。
到了这个场所,她恢复了镇定,用她的柳条轻轻敲打着邻伴,像通常一样说话了。
苔丝·德北菲尔此时的生命只是一个未带经验意味的情感的容器。
方言在她的口舌中达到了相当的程度,尽管她上过村里的小学:这个地区的方言特殊的口音,大约就可以在“尔”
那个音节上表现,或许发音之重像人类语言的任何重音一样。
噘起的深红的嘴对于这本土的音节很难落入确切的口型,当她说一个词闭嘴的时候,下唇就要向上顶一下上唇中间。
她的孩童期一直潜藏在她的容貌中。
她今天沿途走着,尽管看似健壮美丽的女性,你有时候还能从她脸颊上看到十二岁,从她的眼睛中看到九岁的闪光,甚至她的十五岁时而也从她嘴上的曲线轻快地掠过。
很少有人知道,一直也很少有人想到这个。
少数人,主要的还是陌生人,偶然路过看见她,会即刻被她的新鲜打动着迷,想着不知道还能不能再看见她;但是,几乎所有人都觉得她是一个面容姣好的可以入得画的乡村姑娘,再没有什么了。
看不见也听不见德北菲尔坐在马夫驾着的凯旋马车上了,游乐队走进了划定的场所,开始跳舞。
人群中没有男人,姑娘们先是和姑娘跳。
收工的时间到了,村子里肌肉发达的居民,一些闲游逛的人和一些行路人,聚集过来围着跳舞场,想着商量找一个舞伴。
在这些旁观者中有三个优越阶层的年轻人,肩膀上背着小背包,手里拿着粗手杖。
他们模样相似,年龄几乎像兄弟排下来的,他们事实上就是亲兄弟。
老大系着白领带,穿着背心,戴着正规的薄边牧师帽;老二是平常的大学生;老三最年轻,从面貌上很难看出他的性格,他的眼睛和态度中,是一种尚未定型还没纳入什么圈子的神采,意味着他依然很难发现进入他专业沟槽的入口。
他是对一些事物不连贯地试试探探的学生,由他身上只能这样预示一下。
这弟兄三个告诉偶然相识的人,他们是去过白衣节[6],穿过布莱克姆山谷游历的,他们的路途是从东北方的莎士屯镇到西南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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