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傲孤雪叹息道:“是啊,她死了。”
他的语气似乎有些轻浮,然而无论是谁都能听出沉重还有痛苦,这种日积月累的痛苦,时间竟然冲淡不了!
林天悲悯地看着他,歉疚道:“怪我不该提的。”
傲孤雪提了口气,强颜欢笑,指道:“去那里吧,我俩好好喝上一桩,再去玩上一桩。”
他所指的当然就是“三和楼”
。
这栋酒楼地共有三层,占地大,能够吸引更多客人,客人们很喜欢这里,因为不吃不喝也能不被撵走,这已经算是汴梁城内破天荒的“独一份”
!
“三和楼”
的一楼人是最多,不是因为来来往往上下的人,而是因为许多靠在墙壁,躺在廊下的人。
他们大多穿着破烂,白天凑在一起喝酒吃饭,晚上就自顾自地睡大觉,没钱就去干点短期活路,然后接着吃,接着躺,属于混吃等死的典型了。
来往的人见怪不怪,有时还会戏谑两句,喜欢称呼他们为“三和大神”
。
晚上的大神们吃饱喝足就该睡觉,没钱吃饭的也只能睡觉,所以整个廊下几乎躺满了人,众人的打鼾声犹如雷震,一道强过一道。
林天一路走来,一路看着两旁,很幸运自己不用睡这里,不然自己一定会疯掉的。
傲孤雪似乎是看出他的心思,戏谑道:“不如等下咱也在这过和一夜算了。”
林天苦笑道:“我的神经敏感,这可没办法的,还是让你独享这份体验。”
傲孤雪吃吃地笑了笑,道:“你的神经敏感,耳朵容易听得更清声音,难道我就能够在这处之泰然?”
毕竟这群“三和大神”
鼾声如雷,但凡是个神经敏感的人只怕都不能够睡着。
林天走了两步,忽然发现一个人,一个似乎有些特别的人。
特别的人同样在看着他。
这是一个穿着破破烂烂,满脸灰土的年轻人,虽然身形瘦弱,然后一对眼睛却是雪亮,眉宇不经意间露出一股杀意。
这人绝非是个混吃等死的人。
林天几乎是一眨眼走近他的身前,礼貌地询问道:“这位兄台,你叫什么名字?”
年轻人依旧看着他,眸光怪异,冷淡道:“管不着。”
傲孤雪上前道:“不是,你说他管不着?你知不知道他是谁?”
年轻人道:“不知道。”
傲孤雪神情很得意,仿佛接下来的话多么重量,嘿嘿一笑,道:“他就是汴梁城的林探手,整个汴梁几乎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年轻人依旧冷冷道:“不知道。”
傲孤雪沉默了。
——这个要饭的连林天都不知道,那估计更认不得自己,这种人也叫做混日子的大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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