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脚印——到痕迹物证了。
这一类的要是让警察找着,就更没跑儿了。
那间屋是石头地面,不知好不好提取脚印,书里没说。
不过,那里虽然没多少人停留,却是进更衣室的必经之地,就像个过道似的人来人往,脚印肯定踩得乱七八糟。
就算能提取,也不要紧吧?而且,案发时自己刚从饲养室出来,还没换穿戴。
所里规定,进工作区必须穿鞋套,这种铁律自己可不敢触犯,这些年也习惯成自然了。
毛发——自己爱掉头发是真的,头皮经常出油,几年前脑袋顶上就荒芜了个七七八八。
如果在现场留一根,麻烦大了。
当然,这不会。
因为所里还规定,工作时要戴白帽子。
血迹——这东西四处乱溅,溅上就惨。
不过,应该没沾到自己衣服上,都被白大褂挡住了。
白大褂是小梁柜子里拿的,他在布料内侧看到了小梁母亲的绣字。
要是平时,他也不敢这么穿;但那天休息日,小梁又不上班。
哦,对了,白大褂口袋里那两个蛋黄派空袋,他也处理了。
倒不是怕留下谋杀的破绽,只是习惯性地湮灭偷嘴吃的证据。
指纹——一旦在凶器上找到,三个字,“死定了”
。
多亏自己养的老鼠金贵,要动它们,上面当然得让你戴手套了。
所以当时手心出了点汗,才像蒸桑拿似的闷热啊。
隔着手套抓雕塑,没有指纹。
除此之外,现场的东西,自己也没摸过别的了吧……停!
那支笔,是啊,那支笔!
净顾看手机了,把它给忘了!
这是损失了一支笔的大问题,不,还有更大的问题。
那笔,自己这两天一直用的,工作的时候记录数据,那么说,每次接触它也是戴着手套的?可是,到底有没有用裸手摸过它呢……好像是,有过……
他倒抽一口气,身体垮掉瘫靠在书架上,一双眼直直瞪着,喉咙里发出短促的抽噎:完了,真的完了……这一生憋屈的事情开始像走马灯一样在视网膜巡回上映,其中也包括靳连城那“侮辱性”
的动作——抽噎抽到一半突然停了:等一下,他拿到笔之后,好像非常使劲地在笔杆上撸了几回。
这样,就算有指纹,也抹掉了吧?这……这……真是的,没想到,没想到,那么伤人的一个动作,居然是……救命的呀!
他直目瞪眼的,嘴巴大张,下巴脱臼似的垂吊着,嗬嗬声不绝,竟是在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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