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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皮包是纹皮的,约有一尺多高,六七寸阔,一尺多长,因着使用日久,边缘上已露出青白色。
我把皮包翻侧一些,底的四角上果然有四枚污暗的铜钉。
我又把皮包打开了,里面果真是些医生的诊察用品和药瓶之类,另外有一条青色围巾,显然是案中的要证。
夹层的皮上还写着“朱仰竹”
三字。
一会儿霍桑已从外面走进来。
他的耳朵鼻子都已被寒冷的秋风吹得发红了。
他笑嘻嘻地说:“包朗,你做得好梦啊!”
我也笑道:“我固然贪睡,但你似乎也太勤奋了些。
你昨夜什么时候回来的?怎么一早又出去?你睡了几个钟头呢?”
霍桑道:“我出去时已近七点,不能算早;昨夜我第二次回来,也只一点钟光景。
我已足足睡了五个钟头。
你岂不知道拿破仑每夜只睡四个钟头?大发明家爱迪生也只睡六个小时。
还有……”
我忙摇手阻止他道:“好了,我不和你辩论。
你何必引经据典?我问你,这一个皮包,你可是在孙家里寻到的?”
霍桑一边坐下,一边点了点头,伸手摸取烟盒。
他说:“我特地带回来给你瞧瞧,回头我得送交警厅里去归案。
皮包底下的铜钉,你已经看见了吧?”
我应道:“是,看见了。
这东西你在哪里寻得的?我怎么没有瞧见?”
霍桑道:“这是一种重要的东西,不比那围巾和绣垫相混,很容易失察。
仲和当然不会也把它遗留在书室里。
你的搜索范围只限于书室,自然不会发现。
我是在他楼上的卧床后面的壁橱底上找出来的——那条围巾也已给藏到了壁橱里去。”
我点头道:“昨我不曾上楼去搜寻,一时也没有想到这一只皮包,我委实有些渎职。”
霍桑烧着了烟,笑道:“就是你所想到的东西,你也没有寻到啊!”
“什么东西?”
“就是孙仲和在昨天傍晚接到的那封挂号信。”
“那封信不是已经烧毁了吗?我在壁角里发见一堆纸灰——”
“不是。
纸灰大概是他烧掉的其他非法证件。
那封信实在没有烧毁。”
“难道已被你查出来了?”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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