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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道窃贼一定是躯干魁梧高大,他要移罪到别人,故意穿小尺寸的鞋子,而自己脚大穿不进去,又怕弄出声音,于是用脚尖套进鞋子,虽然是抬着脚后跟走,因为个子高大,每步的距离竟在一尺六七寸以上。
矮小的人,平常每走一步距离最多是一尺六七寸,如果用脚尖走,距离一定还要缩短。
依此推测,窃贼显然不是江南燕,而是有人冒名顶替。”
我说道:“这样看来,脚印有时也足以作为破案的依据。
假定他审慎行事,更进一步,什么痕迹也不留,那么侦探对此就感到棘手了,我不知道何以他会这样愚蠢?”
霍桑用讥讽的口吻笑道:“你也太老实!
还没有明白我的意思啊?要知道他这个人十分狡猾,他所以如此行动,是想一箭双雕。
开始他本想用江南燕的名字来掩饰自己,但后来想想还不够妥善,因此再制造假迹象,把冯二的鞋子找出来,故意留下脚印,作为第二步卸罪的方法。
不然,你以为黑夜走到后门小巷,失误踏入泥水潭,而留下脚印,洪福是蠢如猪驴,你也未免观察欠周。
你应该看到泥沟是沿墙脚,不是到小巷所必经之路,绝对没有误入的可能,即使不小心踏进泥潭,鞋子稍微受湿,走进屋子,一会儿就干,不可能还看得出离开屋子的脚印。
我察看这种情形,进和出十分明显,仿佛鞋子曾经在泥潭里浸湿很久。
于是我推测他是预先把鞋子藏在泥水中的,这不是无稽之谈啊!”
霍桑休息一下,凝神静听,接着拿出纸烟吸着,神色很得意。
之后,他继续说道:“从上面几点可见,我已经有了线索,知道盗贼一定是屋子里的人,或者是熟悉屋子内情的人,此人一定身材魁梧高大,机智诡诈。
屋里仆役中,洪福最合格。
他说话带讥讽,虽然像在妒忌我,但不无可疑。
可是一想到洪福跟着主人一起去看戏,人不在,我是一时有点犹豫。
再想到厨师王霖,他身体肥胖高大,力气很大,看他面相笨头笨脑,如果他是主犯,必须串通看门人老荣。
我瞧老荣倒是像个忠厚的人,因此我一度踌躇不决。”
“这时格恩告诉我关于董三的事,我的视线差一点转移到别人身上。
后来幸亏收到恐吓信,于是我的思路才得到了统一。
窃贼寄出恐吓信的原意,想掩遮自己,可惜他没有深思,反而有了漏洞。
这一方面,我过去已经对你谈过。
我看信封是三月二十五日七时在甲区的邮局发出,甲局属于阊门的范围,七时是清早第一班,这封信寄出的时间必定是二十五日七点钟以前,或者在二十四日的晚上。
现在春寒料峭,七点以前出去寄信似乎太早,因此我料想他是在二十四日夜里投寄,是投在阊门甲区邮局的信箱中。
案子发生在这天晚上,戏院就在阊门。
因此我格外疑心窃贼是洪福。
洪福虽然陪主人一起去,戏院里主人与仆人的座位等级不同。
洪福到了戏院,佯作就座,之后就偷偷离开,独自回去进行他的盗窃勾当是可以的。
因为测度地点与时间,自孙家到剧场大约三刻钟可以到达,走快一点,半小时即行。
洪福十点一刻离剧场回家,十点四十五分就能到孙家,再用四十分钟时间动手偷盗,然后迅速赶回阊门,顺便把信投入信箱,又重新进剧场,准备灯具陪伴守根回家,时间绰绰有余。”
“我既然有这样的理解,但也清醒地看到,在法律上,我应该当面查问洪福,一旦抓住他的漏洞和疑窦,就不难根据证据而制伏他,可是守根把洪福看做亲信,如果得不到确凿的证据,万难得到他的同意,若是草率地查问,非但无济于事,反而会打草惊蛇,把事情搞坏。
所谓‘投鼠忌器’,我不能不寻求别的途径。”
“次日,我到阊门剧场中去探查,听说守根素来欢喜看戏,每一次他去洪福总是跟随着。
因此剧场中的招待员中也有认识他们两人的。
果然我找到有位姓吕的人,他说那天晚上两人到达剧场不久,洪福就出去,什么时候回场,因为人多,未加留意。
我再问守根,他们到剧场后有没有吩咐他出去买糖果,守根回答说没有差遣他出去买东西。
于是我确信自己所料的没有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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