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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作为一种方法,不可知论侧重之点在于普遍的怀疑趋向。
事实上,赫胥黎对神学的终极真理及不可知的哲学本体的批评,都首先表现了一种怀疑的态度,正是这种方法论上的怀疑趋向,对胡适产生了深刻的影响。
胡适曾说:“我的思想受两个人的影响最大:一个是赫胥黎,一个是杜威先生。
赫胥黎教我怎样怀疑,教我不信任一切没有充分证据的东西。”
[41]胡适在方法论上倡导以怀疑的态度研究一切,确实也在某种意义上导源于赫胥黎的存疑原则。
不过,作为现象主义的展开,实证主义的存疑原则一开始便带有感觉论的印记,其基本的根据即人的认识无法超越感觉之域。
所谓存疑,主要是指向现象—经验界之外的对象,当赫胥黎以不可知论为存疑态度的形式,并以此拒斥超验真理与超验本体时,便十分典型地表现了这一特点。
相形之下,胡适的思路则有所不同,在这方面,他似乎较多地受到近代科学方法中求真意识的影响,并以此进而反观清代朴学的治学方法。
如前文所论及的,清儒在方法论上强调无证不信,其基本精神即阙疑。
从内容上看,它大致包括两个方面:其一,“不以人蔽己”
,即反对盲目接受外部意见以妨碍对事物的正确认识,其具体要求表现为以存疑的态度对待一切已有的成说。
这种方法普遍地运用于辨伪、校勘、训诂等领域。
梁启超称清儒“善怀疑,善寻间,不肯妄徇古人之成说”
[42],这一评价确实反映了清儒的治学特点。
其二,“不以己自蔽”
,即反对专己独断,唯我为是。
乾嘉学者顾广圻曾对凭主观意见擅改古书提出批评:“凡遇其所未通,必更张以从我,时时有失,遂成疮疻。”
[43]在清儒看来,怀疑旧说,提出新意,必须以事实的考证为据。
对强物从我的否定,内在地包含着超越一己之域的要求。
从求真的观念出发,胡适对清代朴学的如上方法论思想颇为赞赏,他曾一再肯定清儒的存疑态度是“道地的科学精神,也正是道地的科学方法”
[44]。
就某些方面言,朴学的存疑态度与赫胥黎的怀疑方法无疑有相通之处。
然而,二者在内涵上又存在明显差异:如果说,朴学的不以人蔽己与赫胥黎反对盲目信仰的趋向大体一致,那么,其不以己自蔽的要求则意味着超越一己之感觉,由自我的经验面向外在的事实。
胡适多少已注意到了这一点,在引入实证论(赫胥黎)的怀疑方法之时,胡适也肯定了清代朴学反对专己自蔽、强物从我的观念,把注重证据视为怀疑方法的核心,并以这种理解对赫胥黎的存疑主义作了新的诠释:“严格的不信任一切没有充分证据的东西——就是赫胥黎叫做“存疑主义”
的。”
[45]不难看出,在对怀疑方法的如上界定中,侧重之点已由现象主义的原则(认识无法超越经验—现象之域)转向了无证不信(以事实为立论依据);存疑的方法与朴学治学原则的如上融合,其意味与赫胥黎的实证论主张已颇有不同。
当然,清代朴学作为传统学术思潮具有双重性质,一方面,其研究范围包括语言文字、天文、历算、金石等,这些学科本身具有科学的属性,正是在对这些具体学科的研究中,清代朴学提出了无证不信的原则;另一方面,朴学又具有经学的性质,其考证以群经为中心,天文、历算等只是经学的附庸,后者使清儒很难摆脱尊经的传统。
在清儒看来,五经本身便可视为判断是非的标准:“六艺者,群言之标准,五经者,众说之指归。”
[46]这种经学的眼界,使清儒未能一以贯之地坚持“不以人蔽己”
。
从以五经为指归的前提出发,清儒强调对经义只能信,不准疑:“治经断不敢驳经”
[47]。
它表明,清儒作为经学家,并未越出经学独断论的思维框架。
作为近代科学方法的信奉者,胡适确认了朴学无证不信的原则,但对其奉五经为圭臬的趋向却不以为然。
他一再批评朴学“过于尊经”
,并明确申言:“尊经一点,我终究以为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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