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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说修者都爱从小养灵兽,那样的灵兽听话又乖顺。”
粉衣姑娘不服气道:“猪怎么了,猪多可爱啊。
你吃红烧猪蹄,凉拌猪头肉,梅菜扣肉,清蒸排骨,蒜泥白肉的时候,可没嫌弃猪哦。”
绿衣姑娘本还有点不开心,可听着就忍不住咽了咽口水,“你这么说一通,我忽然想吃猪脚姜了。”
“我也有点想吃。
尤其是柳大娘家的猪脚姜,新鲜熬煮一个半时辰。
每一碗都有大块的猪蹄肉,一整只鸡蛋。
猪蹄肉入味软烂,粉粉的鸡蛋黄和香甜浓郁的陈醋混合,那味道,简直好吃得不得了。”
粉衣姑娘想起那味道,就胃口大开。
“快快快,把这花灯放了,我们赶紧去吃。”
绿衣姑娘已经忍不住了,扯着朋友的衣袖催促。
两个姑娘欢天喜地离开,刚才那短暂的争吵仿若没有存在。
林云浅好羡慕这样的感情,他也有点想吃柳大娘家的猪脚姜了。
“我们放完花灯也去吃猪脚姜吧。”
林云浅道。
“好。”
慕楚寒向来不会拒绝林云浅的想法。
他吹了吹花灯上的墨迹,好让墨迹快一些干。
“你什么时候学会毛笔的?写得还挺好看。”
林云浅看着看着,觉得不太对劲。
他的愿望明明是希望成为纳兰素依那样优秀的人。
但到了花灯上,却变成了:成为自己想成为的人。
中心思想似乎还是那个意思,还更加简洁了。
就总有那么些许变味。
只是不知慕楚寒不想他受纳兰素依影响,还是有别的什么潜台词。
“得会的时候,自然就会了。”
慕楚寒答。
上一世,除了上学,慕楚寒所有时间都花在如何赚钱上,毛笔是碰都没碰过。
哪怕他拥有原主慕楚寒的记忆,也不代表他能够写得出同样的字。
但他在接受慕家五少爷这个身份之后,一言一行皆代表了慕家,文字便是排在丹药后面的颜面。
至于性格,谈吐,爱好这些个人问题,慕家相对宽容,只要不太过出格即可。
林云浅啧了两声,真想用小鼎脚踹踹这凡尔赛文学,“你的毛笔字是该会的时候就会。
我怎么就不能该会炼丹的时候就会炼丹?”
慕楚寒一手抱着林云浅,另一手拿着两只花灯站起,往溪边走。
溪上已经挤满了花灯,花灯随着水波荡漾,流得很慢,与溪边放花灯的人一样不舍离开。
楼梯级上好些姑娘、情侣放花灯,亲亲密密,交头接耳,花灯将他们的轮廓照亮。
他们脸上的笑容比花灯里晃动的火光还明艳,眼里闪烁着名为希望的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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