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桐文学

后记 但是这个世界并不幸福(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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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的草坪时,它立即就会狂吠不止。

德国种的最小的猎狗一定注意到了邻居家北欧种粗毛大猎狗能把它撕成碎片,可是只要那猎狗敢于跨越它认为是区分自家领地和邻居地盘的界限一步,它便会扑向那头凶猛的大兽。

甚至,那些慵懒的、自顾舒适的猫,当另一只猫胆敢闯入自己的炉边时,也会勃然大怒。

捕捉大型猎物的猎人都熟悉森林居住者的习惯。

他们告诉我说,野兽具有集群本能,外面的野兽休想加入它们的部落,不管加入者增添的力量对于它们迅速削弱的实力来说是多么有利。

那些假装懂得不会说话的鱼的心理的人对我讲,甚至在这些冷血动物当中,当一个陌生的鱼出现时,也有一种固定的行为准则,在河流岩石之间固定的场所栖息的鱼,从来也不会让一条外来的鱼加入自己的行列。

我不是很精通动物学,但我学到了一点关于人类的知识。

当我研究人类在所谓历史时期(在这段短暂的时间里人类记录了自己的思想和行为)的行为记载时,我发现了什么呢?我发现从开始到现在,人类从来就是“群居动物”

只有当一个人感到自己属于由志同道合的人结成的某种排他性集团,这个集团的成员都苟和于自己继承的信仰、偏见、偏爱、恐惧、希望和理想时,这个人才真正感到幸福。

当然,经济上的需要偶尔可能迫使某些人群,包括互相对抗的部落,按照某种政治方式行事。

然而这种安排总不能持久。

真正使许多人不顾艰难险阻和危险聚集在一起的原因,是因为他们有许多泾渭分明的共同信仰、共同偏见、共同偏爱、共同恐惧、共同希望和理想。

看一下从乔普斯和哈姆拉比到希特勒和墨索里尼的记载。

各个时代各个地方的情况都一样——每个团体、每个部落、每个宗派、甚至每个家庭,都坚持与邻居们保持一定的距离,认为自己都大大优越于旁人,没有共同理念或共同行为的任何基础。

我给你举一个人尽皆知的例子。

世界各地差不多所有的人从一开始都用什么名字称呼自己呢?这种例子多得惊人,他们称自己是“上帝的人”

或“上帝的选民”

,更荒谬的是,“属于上帝的人”

埃及人在其他人的眼里是卑贱的小农,但他们却把自己看作是“上帝的人”

犹太人认为自己是“上帝的选民”

“苏密”

——现在人们所知的官方名字是芬兰,它的意思(别人告诉我的)是“上帝的人”

太平洋上的许多部落——我们最熟悉的只是塔希提岛人——也称自己为“上帝的人”

波利尼西亚同西亚、北非和北欧相距万里之遥,在这些地方居住的种族彼此间毫无共同之处。

可是有一点,他们都明显地认为自己才是真正的有价值的人,他们看不起人类的其他成员,认为他们是异己,不体面,应该受到鄙视,如果可能,还得躲远一点。

在这个触目惊心的规律中,乍看起来,希腊像是一个例外。

但是他们高傲地坚持自己是海伦的直系子孙,是天神的儿子,是大洪水的唯一幸存者,这表明他们很尊重本种族的人。

他们轻蔑地把非希腊人指为野蛮人(希腊文barbarous这个词的意思是陌生、外来、粗野、奴性和无知),这暴露了他们非常蔑视所有的非希腊人,粗率无礼地称他们为异己,甚至那些在各方面的确高出一筹而且心胸宽广的著名科学家、哲学家们也认为他们是劣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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