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桐文学

第27章 猎鹰(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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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喀纳斯湖这边的矿场到哈巴河,地图上的直线距离并不算远,只有三十多公里,可实际走起来,挡在中间的几道高耸的山岭,把路程延长了不少,不是一时半会能走到的。

好就好在,这段行程,经过的大都是些偶尔在山岭半腰能看到小片冷杉林的高山草场,骑马穿行起来,并不是特别困难。

此时正是牧民在夏牧场放牧的绝佳时机,两人沿途看到好几座牧民的白色毡房。

最欢快的,莫过于金旺。

整日在矿场上待着,它不愿意随着刘老头在矿场周边巡视、打猎,更多时候是听烦了矿场上发电机的轰鸣,自己跑到草场里追鸭子、撵狐狸,搜寻野鸡、兔子和旱獭。

难得周景明外出带上它,它一路撒欢地跑在前面,到处撒尿做着标记,也偶尔在听到动静的时候,驻足观望,但只要周景明和武阳骑着马超前了,立马就会跟上来。

这一走就走了半天,周景明都觉得一双大腿内侧被磨得受不了,这才选择在一条草场边的小河边休息,吃点干粮,也让马匹吃草喝水。

接下来的路还有些远,今天晚上能赶到哈巴河淘金河谷就不错了,找人那是明天的事儿。

他倒也不是很急。

大概休整了大半个小时的样子,周景明才又叫上武阳,骑着马继续赶路。

翻过前方一道山梁,往下走的时候,需要穿过一片冷杉林。

在即将抵达冷杉林下方边缘的时候,跑在前面的金旺,忽然冲着斜上方吠叫起来。

这样的叫声,不像是发现野物,而是见到有人了。

周景明一提缰绳,让马匹停下来,跟着将背上背着的猎枪摘下来,朝着斜上方的林木间观望。

只是看来看去,什么都看不到。

他想了想,轻声呵斥了金旺两句,继续骑马赶路。

直到穿出冷杉林,这才看到下方山坳的草场里,散布着两百来只阿勒泰羊,而在不远处的冷杉林边缘,一匹马被拴在一棵冷杉树上。

周景明顺着那方向看过去,见有人正往一棵高大的冷杉树上攀爬,看穿着的衣物,能确定是个哈族牧民。

“他在干什么?”

武阳小声问了一句。

周景明见大树尖稍的枝丫间,有黑乎乎的一团东西,认出是一个鸟类的巢穴,看那大小,能确定是鹰巢:“他应该是上树抓鹰,这个时节,正是临近鹰隼幼鸟出巢单飞的时候。”

武阳不清楚哈族牧民的生活习惯,还是弄不明白其用意:“抓那玩意儿干什么?”

“当然是用来打猎。”

周景明解释道:“疆域的哈族除了是放牧的好手,还是捕捉猎物的高手,他们捕捉猎物,不用现代的武器,而是用传统的帮手??鹰和猎狗。

鹰作为猎手的?空军”

,狗则作为‘陆军”

,只要“空陆军”

齐出动,猎手准会满载而归。”

“鹰还能用来打猎?不能吧?”

“怎么不能,我在北大荒的时候,就曾见过带着鹰的鄂伦春猎人,那打猎老厉害了。

鹰是一种凶猛而灵敏的动物,而它听从人的指挥,使其驯服却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但哈族猎手就有一套独特而有趣的训练方法,使鹰成为猎人的最好帮手。

哈族可是驯鹰的好手,他们经常用猎鹰捕捉狍子、鹿、黄羊、狐狸、旱獭、野兔等野物,甚至能在放牧的时候,用猎鹰驱逐或是捕杀野狼。

野生的鹰很少攻击野狼,但经过哈民训练的猎鹰,据说是杀狼的好手。”

“还能捕杀野狼……………周哥,你知不知道怎么驯鹰,要是知道的话,咱们也弄一只养着。”

“养这玩意儿干什么,费时费力,难得伺候。”

“养着玩呗,想一想,也是一件挺有意思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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