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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思明游酆都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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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朝人何思明,号烂柯樵者。
他精通五经,尤擅《易经》,他把宣传性命理气之学作为自己毕生的职责,极讨厌道、佛两教,即使在路上遇到二教的徒众,也斥责他们:“即使不做四民中的士、农、工、商,何至于成为释道两教的徒众呢?”
何思明有著作《警论》三篇,每篇洋洋洒洒有数千言,都是在推衍天理阐明道理,辨析异端,扶植世教,使人心归正。
那上篇大意说:“儒家先师说:天就是理。
就形体的角度而言,称之为天;从主宰的角度来说,称之为帝。
帝就是天,天也就是帝,并不是在苍天的上面,另外有一个天。
天上有天宫,天帝也像人间帝王那样,这是释、道两教的说法。
不仅如此,还有所谓三天、九天、三十三天;三帝、九帝、十方诸帝的说法,这么多天和这么多帝都是哪里来的呢?由此说来,天就像台阶的形状,帝就有割据的争斗了。
更有甚者,竟把汉代的张道陵尊奉为天师,天难道有老师吗?还把宋朝林氏的女儿封为天妃,天果真有妃子吗?天,是理学的本源,所以圣人效法天。
张道陵即使是圣人,也只是人亡故后的鬼,让天以他为师,那就认为天还不如张道陵了。
林氏女儿死后,只是游魂,让天以她为妃,那就说明天仍然有情欲而不能相忘,又凭什么让人效法他呢?那些人把不敢直接称张道陵为帝而叫作天师,加以‘师’的称号,仿佛是为了崇敬天。
其实这根本就没有道理,反而是一种轻慢天的行为。
那些人又把林氏的女儿叫作天妃,不把她与鬼并列,而加以‘妃’的称号,以为这是为了崇敬天。
其实这正是诬蔑天的一种行为。
诬蔑天,轻慢天,这简直是罪不容诛了。”
元至正十七年(公元1357年)正月初六,何思明偶然得病,几天以后病情加重。
他的几个弟子依照当地的风俗,暗中为他祈祷。
何思明知道之后,就训斥他们:“你们虽说是读书人,但是考察事理还不能看到本质,鬼神可以用酒肉贿赂吗?人命难道可以用纸钱购买吗?我欺骗谁?欺骗天吗?”
当天夜里,何思明就去世了,但是心窝下面尚有余温,家人也不敢装殓。
弟子们围绕在床前守候,七天后突然发现放在口鼻上的新絮在动,等了一会儿,鼻中的气息竟一阵阵地出来。
大家急忙把生姜汁水给他灌下去,过了很久,他的眼睛缓缓睁开了。
到天亮时,他也能正常呼吸了。
十天之后,何思明能够开口说话了,他就把弟子召来,告诉他们说:“释道二教的宏大显著,真是到了极点呀!
以前我对这二教抱有偏见,过分地毁谤道、释两教,才招致了今天削去官职、减去俸禄的惩罚,几乎不能活着回来,你们要给我牢牢记住。”
弟子们询问详细情况,何思明说:“孔子不谈怪异和鬼神,确实如此;但是也应该让你们知道因果报应并不虚妄。
先前我病危时,仔细看两只落在床前的苍蝇变成人了。
身穿青衣,头戴黄巾,额头上点抹着一点红,向我作揖说:‘奉命来召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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