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桐文学

十二(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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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接车送,到门口还有老妈子丫环来接书包,抱进去,手里拿着橘子苹果,和新鲜的玩具。

人家的孩子这样,咱的孩子那样;孩子不都是将来的国民吗?我真想辞差不干了。

我愣当仆人去,弄俩零钱,好教我的孩子上学。

可是人就是别入了辙,入到哪条辙上便一辈子拔不出腿来。

当了几年的差事——虽然是这样的差事——我事事入了辙,这里有朋友,有说有笑,有经验,它不教我起劲,可是我也仿佛不大能狠心地离开它。

再说,一个人的虚荣心每每比金钱还有力量,当惯了差,总以为去当仆人是往下走一步,虽然可以多挣些钱。

这可笑,很可笑,可是人就是这么个玩意儿。

我一跟朋友们说这个,大家都摇头。

有的说,大家混得都很好的,干吗去改行?有的说,这山望着那山高,咱们这些苦人干什么也发不了财,先忍着吧!

有的说,人家中学毕业生还有当“招募警”

的呢,咱们有这个差事当,就算不错;何必呢?连巡官都对我说了:好歹混着吧,这是差事;凭你的本事,日后总有升腾!

大家这么一说,我的心更活了,仿佛我要是固执起来,倒不大对得住朋友似的。

好吧,还往下混吧。

小孩念书的事呢?没有下文!

不久,我可有了个好机会。

有位冯大人哪,官职大得很,一要就要十二名警卫:四名看门,四名送信跑道,四名做跟随。

这四名跟随得会骑马。

那时候,汽车还没出世,大官们都讲究坐大马车。

在前清的时候,大官坐轿或坐车,不是前有顶马,后有跟班吗?这位冯大人愿意恢复这点官威,马车后得有四名带枪的警卫。

敢情会骑马的人不好找,找遍了全警卫队,才找到了三个;三条腿不大像话,连巡官都急得直抓脑袋。

我看出便宜来了:骑马,自然得有粮钱哪!

为我的小孩念书起见,我得冒下子险,假如从马粮钱里能弄出块儿八毛的来,孩子至少也可以去私塾了。

按说,这个心眼不甚好,可是我这是卖着命,我并不会骑马呀!

我告诉了巡官,我愿意去。

他问我会骑马不会?我没说我会,也没说我不会;他呢,反正找不到别人,也就没究根儿。

有胆子,天下便没难事。

当我头一次和马见面的时候,我就合计好了:摔死呢,孩子们入孤儿院,不见得比在家里坏;摔不死呢,好,孩子们可以念书去了。

这么一来,我就先不怕马了。

我不怕它,它就得怕我,天下的事不都是如此吗?再说呢,我的腿脚利落,心里又灵,跟那三位会骑马的瞎扯巴了一会儿,我已经把骑马的招数知道了不少。

找了匹老实的,我试了试,我手心里攥着把汗,可是硬说我有了把握。

头几天,我的罪过真不小,浑身像散了一般,屁股上见了血。

我咬了牙。

等到伤好了,我的胆子更大起来,而且觉出来骑马的快乐。

跑,跑,车多快,我多快,我算是治服了一种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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