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萨沙在梦里,看见了一个小小的金发崽崽。
他还没大人的膝盖高,张着小手满地乱跑。
被高大的父亲一下举起来,放在自己肩膀上。
金发崽崽很高兴,骑在男人肩背上,小手搓男人的头毛玩,还发出“呼噜~呼噜~”
的声音。
当父亲的抓着他的脚脚,表面毫无表情、实则内心极其激动,端着崽崽撒丫子就跑了。
后面一个女声追着他们:“慢点,别把宝宝摔了。”
阿特维尔家,原本是一个很普通的家庭。
爸爸是个除暴安良的警察,漂亮的妈妈原本是医生,但她始终放不下少女时期的戏剧梦想,在丈夫的鼎力支持下,义无反顾地选择了一个小剧团,从跑腿开始重头做起。
尽管无法大富大贵,但每个人都走在自己梦寐以求的路上,所有人都很幸福。
金毛崽崽就像在一个蜜糖泡泡里长大,他从小嘴巴就甜,性格又活泼,妈妈剧团里的同事,看到崽崽跑过来,就忍不住抱起来揉捏揉捏:“ah,我们的小王子来了。
你是谁家的崽崽呀?谁家的小王子偷吃完薯片,嘴都没擦干净就跑出来啦?”
金毛崽崽爱笑,反正谁抱他,他都噗地笑出个鼻涕泡,两个酒窝甜滋滋的。
他像所有普通人家的孩子一样,上幼儿园,上小学,又升进初中。
爸爸从一个小片警升到了高级警监,妈妈的剧团也有声有色起来。
我长大以后要做什么呢?小少年嘴巴上顶着一根笔,托着腮帮子看窗外。
而那个时候,这个世界正在发生前所未有的颠覆性变化:不少拥有异能的人,突然一茬接一茬,像竹笋般冒了出来。
全世界都被打了个措手不及,因为这些人多是仗势行凶的暴徒。
不知道是毕生梦想还是约好的,不管是谁,有了能力第一件事,就直奔银行金库。
小少年读书的公立学校旁边,就是纽约中央银行,结果匪徒们最猖獗的一段时间,他们上学时隔壁三天一小爆炸、五天一大爆炸,爸爸妈妈每天忧心忡忡,把家里的流动资金都摆出来数,看能不能把崽崽送到更安全、但贵几十倍的私立学校去,或者干脆像很多同事那样,咬牙请家庭教师。
“我有好多朋友,我不想转学。”
小金毛蔫蔫地趴在妈妈腿上。
母亲也很无奈:“没有办法呀,宝宝。
现在太不安全了。”
这种乱象只持续了几个月。
世界迎来了他们的超级英雄。
似乎一夜之间,每座城市都在报道城市中的新英雄。
英雄们那时还互不相识,各自为战,而其中吸引了最多目光、各大媒体都在争相报道的,就是那个披着红披风的天神。
早期媒体说,神临人间。
小少年见过他一次,近距离地。
他16岁时,发生了一件让父母最终决定让他转学的大事:一队重火力匪徒另辟蹊径,放弃被守得固若金汤的银行,跑到隔壁的中学去,挟持了正在上体育课的百余名师生。
然后在体育馆中放置了一枚高分子定时炸弹——尽管体积很小,但是如果它爆炸,十公里内都会被夷平。
匪徒举着个大喇叭往外吼,大致是准备好现金和逃生路线云云,小少年那时就跟同学们一起,被绑在炸弹边上动弹不得。
“所以他们依然认为这只是一个小玩笑,”
跟纽约警察的谈判谈崩了,匪徒头子血红的眼珠,垂向满地学生,“我们得杀一个给他们看看。”
“我听说你们之中,有一个是高级警监的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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