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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周武帝,即北周第三帝也。
北魏太祖道武帝,亲政之暇,以奉佛为大事;所过郡国,若见沙门皆致敬,禁军旅毋得有犯;且下诏曰:“佛法之兴,其来远矣;济益之功,冥及存亡。
神踪遗法,信可依凭。
其敕有司,于京城建饰容范,修整寺舍,令信向之人,有所依止。”
时天兴元年也。
并设置僧官,任命法果为沙门统,太宗明元帝,更尊法果为辅国宜城子忠信侯,加以殊遇。
法果固辞不受。
迨入寂后、追赠光寿将军赵郡胡灵公;觅其出家前所生子名猛者,令袭其爵。
虽云法果之德所致,亦足证二帝信佛之笃矣。
至太武帝则为道教徒所煽惑,遂一反前代之所为。
太武帝即位之初,尊崇佛教,颇染父祖余习。
有玄高者,深通禅法,受帝之招,来自凉州。
帝深契之,命为太子晃师。
时司徒崔浩,极崇道教;信方士寇谦之。
帝本好老庄书,朝夕玩味。
故浩常以道教仙化之说进;且极言佛教之短。
佛之教义,帝本不深悉;遂信浩言,改年号为太平真君。
会帝讨盖吴盖音阁。
至长安;偶入佛寺,从者见沙门室有兵器,出告于帝;帝怒,命有司按诛之;发见沙门皆饮酒,藏酿具;造窟室,匿妇人;牧守富人,所施财宝,积累巨万。
浩因请帝诛沙门毁经像;帝从之,悉杀长安沙门;焚烧经卷佛像。
帝还都平城,更发诏敕,四方悉如长安法,烧寺舍经像,悉杀僧尼。
其诏敕中有曰:“愚民无识,信伪惑妖;私养师巫,挟藏谶记。
沙门之徒,假西域虚诞,坐致妖孽;非所以一齐政化,布淳德于天下也。
自王公以下,至于庶人,有私养沙门者,限今年二月十五日,过期不出沙门身死,容止者诛一门。”
此据《广弘明集》所引者。
《魏书·佛祖通载》所引,则甚有异同,今不详列,仅就《佛祖通载》所引者比较之。
《佛祖通载》曰:“有司宣告征镇将军刺史,诸有浮图形像及一切经,皆击破焚烧,沙门无少长,悉坑之。”
时太子晃信佛颇笃。
浩恐太子后将不利于己;乃在帝前谮太子有异志而幽杀之。
太子师玄高坐罪凉州。
沙门慧崇,尚书韩万德师也;亦被捕处死。
是役也,称魏武之法难;北地法踪,一时遂绝;实太平真君七年事也。
太武帝崩,文成帝即位,发出敕令,再兴佛教。
其文曰:“世祖太武,德泽遐被;沙门道士,往往成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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