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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徒昶有个小女儿,名叫司徒萦,在得知父亲因为几件瓷器被抓起来之后,向人打听父亲的罪过。
有明白的人告诉她,按北魏律法,损坏皇家祭祀礼器者,罪同谋逆,重者可全家抄斩,轻者犯人处以宫刑。
司徒昶罪为过失,应该不会累及家人,但是他本人刑责难免,怕是难以保得囫囵之身了。
司徒萦一听这个,当即就为父不平。
她亲书一封奏章,跪在皇宫的正门外要见皇上。
宫门的守门官没有放她进宫,倒是把她的奏章递了进去。
行晔看到奏章后,深为所动。
司徒萦在上书中写道:“妾父为吏,一生廉平。
今坐法当刑,妾身心切痛。
器毁者不可复原,而刑者不可复属,虽复欲改过自新,其道无由也。
妾愿没入为官婢,替父赎过,使得自新……”
这本来只是一个勇敢的小女子请命替父赎罪的奏章,但是却触动了行晔心中思虑已久的一件刑制大事。
北魏现行律法,是元帝开国时所立。
那个时候国基未稳,全国上下人心浮动,乱象丛生。
所谓“刑乱国用重典”
,元帝令人修撰律法时,便降旨要从严而立。
因此北魏律中,有大量的重刑条款,动辄使用肉刑,致人肢体缺残。
行晔登基后,数次主张修改现行律法,轻刑简律。
可是在殿上,屡次受到众臣的驳压。
那些反对修律的人,认为三国未平,鸿天会叛众未除,天下未稳。
只有当天下一统的时候,才可以称得上太平盛世,到时候再将元帝时的重刑律法修改,才是合适的时机。
这次司徒萦的上书,再次触动行晔修律的心思。
他在殿上将司徒萦的上书读给群臣听,认为民人有过,未施教而先加肉刑,刑致断肢体,刻肌肤,终身不息,岂为民父母之意?当废除肉刑,给人以悔过改新之机会。
结果不例外,正在审理司徒昶一案的刑部尚书孔年甫第一个跳出来反对。
他不但反对因司徒昶一案而废除肉刑,而且认为司徒萦越级上诉,有违律法,论律当处刑。
因为担心废肉刑所带来的一系列后续影响,大理寺卿赵骞和都察院左都御史冯高章也联名反对。
三法司同时反驳行晔的废刑主张,让他一时之间在朝上十分难做。
眼看着不但废不掉重刑苛罚,连上书救父的司徒萦也要被拘拿论罪,行晔便想出今天这么一个主意,将玉泠带上殿来,在殿上演一出父女天道伦常的戏给大臣们看。
赵骞辩过之后,不等其余二人再开口,行晔一拍龙案,训戒臣下道:“父女天性,何来年纪之分?连朕的天宝公主,仅仅两岁的小丫头,尚知道以她幼弱的力气,为挨了欺负的爹爹讨公道,何况司徒萦十四岁的大姑娘了?父女连心,此乃天性伦常。
律法的修订,宜当审时度势。
一味地墨守陈规,于升平之世滥施重刑,那朕与夏桀商纣又有何区别?”
“皇上,祖制的律法,岂可因一人一事而废?皇上请慎重。
司徒昶罪名确凿,就该按律处刑。
司徒萦若要替父赎过,论律也该逐级上请,怎可直接上达御听?若以后民间人人学她,那么皇宫之前岂不成了民怨沸腾之所?天家威仪何在?”
左都御史冯高章伏地高声辩道。
行晔被他们三个人顽固的重刑派气得站起身来,在座前来回踱了好几圈儿,指着自己头上“建极绥猷”
的匾额,气愤道:“你们给朕读一读这四个字!
何谓绥猷?朕若不能将善道赋予下民,不能以道德教化百姓,一味地重刑恐吓,不能顺应天道民意,那民心将会往何方去?你们一个一个为官居高位日子久了,便不把百姓的痛楚放在心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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