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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让喜欢的人喜欢自己?”
“人类是怎么谈恋爱的?”
“怎么样能跟喜欢的人永远在一起?”
再接着我打开其他的社交平台,他发的帖子都是关于“喜欢”
、“爱”
、“追求”
,他就像是不懂爱的人笨拙地向别人学习,怎样才能得到喜欢的人的芳心,日复一日,不知疲倦。
关于最后一个问题的答案,有人说——跟他她结婚。
接着我发现他的账号非常熟悉,我发的每一条跟猫互动的视频,他都在底下点了赞,并且发了赞美的话,每条都是,有时候评论时间比视频发布的时间晚个好几个月,即使这样,他的评论却从不会缺席。
所以我才对这个粉丝印象深刻,认为对方是我的忠实粉丝。
可是没想到是莱恩。
最后我发现最震惊的是,莱恩有写日记的习惯。
他的手机里有一百多篇日记,我看了眼最早的时间,是他在变成人的那一天,他记录着跟我在一起的每一天。
我将他的日记看了下来,才明白莱恩的所有行为都是什么意思。
“有人说,要想跟一个人在一起,首先得有一个稳定的工作,这样别人才会有可能考虑你,至少也有可能不会让喜欢的人跟着吃苦,我是不会让陶淼吃苦的,他每天外出打猎那么辛苦,我想让他每天都开心。
我没有学历、也不够聪明,很多老板都不需要我,一天下来我都没有找到一份像样的工作。
但到第二天,我很幸运,一家蛋糕店的老板收留了我,他人很好,还教我做蛋糕,后来我发现这家蛋糕是陶淼最爱吃的。
我就每天学着做好吃的蛋糕给陶淼,刚开始很难吃,但陶淼还是愿意品尝,看着我的成长,陶淼是个很好的人。
我找工作还有另外一个原因,别人说如果想要跟一个人永远在一起,那就向他求婚娶他做老婆。
他们说黄金最好,但那个东西太贵了,我买不起带花且很好看的,我只有买最简单的那个。
我想要拿着戒指给陶淼表白,我喜欢他,我想要永远跟他在一起,他会同意吗?”
我看到这里,立马放下了手机,朝衣柜走去。
莱恩的东西不多,大多衣服还是我给他买的,他有个好习惯就是,会把所有东西都放在一起,不会乱丢,以至于我看见这篇日记时下意识就是想到他把戒指放在了衣柜里。
我慌乱地在衣柜里翻找着,不放过任何一个角落,直到一个丝绒小盒子从一件风衣口袋里掉了出来。
这件风衣是我第一次带莱恩去买衣服时,夸他穿的好看的那件。
我俯下身捡起盒子,深吸了口气将盒子翻开,一枚崭新的黄金素圈戒指躺在里面。
我无法想象莱恩将它拿着反复看,无比珍惜且脸上露着高兴的画面,可他最后连这枚戒指也没带走。
我颤抖着手将戒指拿出来,试探性地往自己左手无名指上戴,尺寸刚刚合适。
我怔愣地看着,接着眼角瞬间就红了,左眼的眼泪夺眶而出,掉在我的手背上,温度烫得可怕。
这时我才后知后觉到心脏处传来的痛感,前所未有的剧痛,我用力地按住心口,弯腰大口喘气,手心里还攥着那个小盒子,因为太过用力,指节全都泛着白,整个人都控制不住地颤抖着,迟到的眼泪这才大颗大颗往下掉,砸在地板上。
最后我绝望地闭上眼。
“莱恩,我喜欢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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