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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春生做主,拉起了一票兄弟,创建了自己的队伍春草佣兵团,让梁清霜挂了名,当个二把手。
陈春生说:“清霜啊,人要学会顺应潮流。”
起初,梁清霜对这个决定嗤之以鼻。
对天选者资格都没有的弱鸡们,要他们有什么用?
他身为男子舞者,身形高挑纤细,面容男女莫测,爱穿长裙,喜欢繁富漂亮的珠宝点缀。
整个春草佣兵团,都和他相性很差,尤其以高寨为首的一批人。
高寨是个经典直男硬汉,经常背地里话里话外鄙视,看不惯梁清霜一个娘炮,还心高气傲。
梁清霜和大家屡屡闹矛盾,还需要陈春生在中间笑着说和:“大家都是兄弟姐妹,要彼此依靠的,对我们都有好处。”
“清霜就这个性子,大家多包容包容他。”
直到几个月后的一次任务,梁清霜甩着他华丽漂亮的红裙摆,救了高寨一命。
高寨讷讷无言,而梁清霜留下一个阴柔又漂亮的白眼,哼一声,踩着冰鞋扬长而去。
而在半年后,又是高寨以一只左眼为代价,替梁清霜铺路,打开战斗空间,让梁清霜来给诡异致命一击。
梁清霜没让他失望,冰枪尖带着舞蹈的跳悬,冲向诡异,一击毙命。
战斗结束之后,十几个人筋疲力尽地躺在一起,吃着烤土豆。
高寨沉默一会儿,别别扭扭地说:“……那一枪,戳的是真漂亮。
哎,但是一码归一码啊,我还是觉得你是个娘娘腔。”
梁清霜冷笑一声,抱着手翻他一个白眼:“谁稀罕你,又在说什么呢,菜鸡独眼龙。”
两人沉默半晌,对视一眼,哈哈大笑起来。
这么多年过去,大家一起共同进退,打了不少漂亮的胜仗,闯出了一番名号。
从三五个人,到十几个人,再到几百人……春草佣兵团的名字,在整个饥荒游戏里流传开来。
大家每日白天做任务,晚上宿营吵闹,喝水划拳,亲如一家。
彼此托付后背,互为矛盾,同进同退。
慢慢的,梁清霜的心就这么软下去,将春草佣兵团当成了自己的家。
梁清霜本来以为,自己的这一辈子就要这么过去了。
哪怕家人们总有一些分歧,偶尔吵吵闹闹,也没关系。
左右过不了几天都会和好,谁家兄弟不是这样的呢?
毕竟,他们衣食相依,荣辱与共,共同走过了这么多的世界。
昨天晚上,陈春生与梁清霜,带着兄弟们,共同仰望着天幕中的主神广播,眼瞳中无限向往。
陈春生说:“咱们家大业大,兄弟们这么多人,又怕什么?不如去会会那个尼德霍格。
如果能将他击杀,他身上的咒物一定能让兄弟们的武装再上一个台阶,也能为我们提升不少评分。”
“万一呢,万一我们能成为最终的胜利者呢?”
梁清霜不疑有他,果断地答应了。
他们一起,他们带着春草佣兵团的五百余兄弟,一起来到了冰原边缘,找到了一处温泉。
天色已晚,佣兵团就在这里扎营,预备明天一早,出发去找尼德霍格。
温泉里很暖和,看起来也很安全,当天晚上,大家泡在温泉中,有说有笑地度过了一晚。
梁清霜也穿着单薄的里衣,挤在睡袋里睡着了。
……深夜,营地周围,燃起了滔天的血光。
那是一场【血祭术阵】。
直到被高寨摇醒,看到了漫天的血光和惨叫着的队友,梁清霜才意识到:
陈春生的目标根本不是尼德霍格,而是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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