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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书与曲笔(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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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书与曲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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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家作史态度与“心术”

一、“书法无隐”

的传统

在中国古代史学上,“书法无隐”

是一个古老的优良传统,也是史学批评的根本原则之一。

先从两件史事说起——

《左传》宣公二年(公元前607年)记晋国事说:

赵穿杀灵公于桃园,宣子(即赵盾——引者)未出山而复。

大史书曰“赵盾弑其君”

,以示于朝。

宣子曰:“不然。”

对曰:“子为正卿,亡不越竟,反不讨贼,非子而谁?”

宣子曰:“呜呼!

《诗》曰:‘我之怀矣,自诒伊慼。

’其我之谓矣。”

孔子曰:“董狐,古之良史也,书法不隐。

赵宣子,古之良大夫也,为法受恶。

惜也,越竟乃免。”

[1]

这是发生在春秋中期的事情。

孔子是春秋末年人,所以他称董狐是“古之良史”

,称赵盾为“古之良大夫”

这里,孔子提出了一个评价“良史”

的标准:“书法无隐。”

书法,是史官记事的法度;无隐,是不加隐讳。

“书法无隐”

不仅是史官应当遵循的,而且执政的大夫也受到它的约束,以致为此而蒙受恶名。

可见,这个法度是久有传统的了。

当然,从孔子称赞董狐这件事情的另一面来看,说明史学上也存在着破坏法度的观象。

《左传》襄公二十五年(公元前548年)记齐国崔杼派人杀死国君庄公后太史书事的遭遇:

大史书曰:“崔杼弑其君。”

崔子(指崔杼——引者)杀之。

其弟嗣书,而死者二人。

其弟又书,乃舍之。

南史氏闻大史尽死,执简以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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