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拳王休普斯继续解释。
“原来如此。
是个卖国贼啊,那我更不能放过你了。
任千寻还是不依不饶的。
泥人还有三分火气,更何况堂堂的拳王休普斯。
而且国籍的事,触痛了休普斯的痛处。
“任千寻,你以为我真的怕你吗?你要战,便战!”
任千寻,嘴角一翘,不屑写在了脸上。
在他看来。
他斩杀过与休普斯齐名的拳王血修罗范离。
既然齐名就是一个层次的,实力相差不远。
他任千寻既然能杀血修罗,就能杀他休普斯。
“任千寻,你一个六重天的高手,难道要仗着三尺青锋,兵器之利吗?放下宝剑,我们比下拳脚功夫。
你敢是不敢?”
休普斯道。
“有何不敢!”
任千寻说着,扔下了铁剑。
这时,休普斯,心中不由得暗喜。
因为休普斯有大力怪的外号。
双臂有九千公斤的力道,媲美九重天的力量。
肉搏战自然是休普斯的强项。
“六丈金身之铜身。”
任千寻开了铜身,全身乌黑,明然是铜身的极限。
休普斯看了看,虽然没有看出什么门道。
但是瞎子也能看出,这是一种极其不凡的炼体秘法。
开弓没有回头箭。
休普斯心道,拼了。
说了跑向任千寻,就是一拳。
任千寻,一声狂笑,也是一拳。
看样子,也是要以拳对拳,硬碰硬。
没有花哨的招式,这是最原始的对抗。
任千寻的拳头只有大力怪休普斯的一半大小的。
但是却有千钧之势,力量有过之无不及。
几分钟的时间,任千寻和休普斯已经硬拼了三百拳了。
拼完拳头,再拼腿力。
又是一场激烈残忍的肉搏。
十分钟后,任千寻的肉身没有半点影响。
且看休普斯,全身上下密密麻麻的是无数的通红的拳印和腿印。
“再来,大战五百回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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