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桐文学

第64章(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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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怕,你天天吃草,能有多少业力,况且这点儿火,随便一压就熄灭。”

文烛珏大魔王似的把蓝角按在地上,火苗渐渐靠近那对晶莹剔透的蓝色尖角,火舌舔舐着角质,瞬间,耳边响起惊天动地的惨叫。

文烛珏:“……”

差点耳鸣的文烛珏把蓝角放开,回忆刚才使用业火的感受,说来,因为这个能力太鸡肋,他也是头一次上手实操。

吸食血液可以获得主人对大道的体悟,吸灵宝自然也能获取灵宝的部分能力,只是比起生物,灵宝和凶兽相差太远,他能用上的着实不多,也不实用。

如果不是这样,他说不定真会想方设法把十二品功德金莲吸空。

那可是难得的功德灵宝,老子的天地玄黄玲珑塔也比不过,但凡落三层功德在自己身上,文烛珏也不怕哪天天道看他不顺眼,把他突然劈死。

文烛珏从未忘记天道悬在他头顶的巨斧,也许现在天道没功夫收拾他们这些凶兽,但等真正灾难来临,做什么都是为时已晚。

他给自己定了一个期限,封神之前,若无法彻底解决,他宁愿跑魔界去讨生活。

而为了日后方便投奔,魔祖罗睺的吩咐还是要尽力完成。

让蓝角中场休息,文烛珏记录下这些日子以来的心得,同样的方法,运用在自己身上和蓝角身上结果迥异,妖兽与凶兽的差别让他更好体悟自身。

以构成来算,我说不定还真和魔族差异更小,文烛珏思量着,罗睺开辟魔界创造魔族时,为了省功夫,也加入了三千魔神的尸首。

其实盘古也算魔神,但因为洪荒的特殊性,从他身上诞生的生灵与文烛珏此类已经有了本质不同。

如果文烛珏想走混沌魔神的路,魔族对他来说才是更好的口粮。

难道我要去魔界打野食?

心中闪过这个古怪的念头,文烛珏甩了甩头,先不说去了能不能回,怎么去都不知道,总不能尝试入魔,看魔祖来不来接吧。

还是先巩固基础,在最终决战前,真要找到话,也不是没有可以钻的漏洞。

文烛珏的目光再一次落到蓝角身上——课程开始,中场休息结束。

蓝牙“咩”

了一声,举蹄奔驰。

救命,他不想升金仙了,就让他当天仙混吃等死吧!

悲惨的小羊羔落入魔爪,填鸭式教学在洪荒现身。

……

黑色的土地带着刺鼻的腥气,仿佛被血液浸透,与暗红的天空构成末日般的场景。

青色道袍在这里格格不入,好似黑米中掉进去一颗绿豆。

一道飘忽的影子从地里钻出来。

“你不该来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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