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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一王阳明家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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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宪儿
——(1517—1518赣州期间)
幼儿曹,听教诲:勤读书,要孝弟。
学谦恭,循礼义。
节饮食,戒游戏。
毋说谎,毋贪利。
毋任情,毋斗气。
毋责人,但自治。
能下人,是有志。
能容人,是大器。
凡做人,在心地。
心地好,是良士。
心地恶,是凶类。
譬树果,心是蒂。
蒂若坏,果必坠。
吾教汝,全在是。
汝谛听,勿轻弃!
释读:勤学有志方成大器
这封《示宪儿》,是王阳明写给儿子正宪的家训。
王阳明四十四岁时,还没有儿子,其妻子诸氏也没可能生产了,阳明父亲龙山公做主,过继了王阳明堂弟守信的儿子正宪给他,正宪当时已八岁。
王阳明写这篇《示宪儿》时,正宪也就十岁左右,这封家训为的是教育年幼的正宪,用词相对浅显明了,从中我们可以看到作为教育家的阳明在启蒙教育上的侧重点。
同时,这篇家训也高度概括了王阳明给各种亲戚的家书中不断重复强调的种种品德、学养、为人做事等方面的观点。
家训第一句:“幼儿曹,听教诲。”
古往今来,中国名门望族大都有家训家规传世,其目的都在教诲子孙,而这项工作也必须从娃娃抓起。
从小能听教诲,才能一步步在知识文化、品德修养上“正受”
。
听教诲,便是起步对。
有了“正受”
,圣贤大德的至理名言才会入心,孩子才会上道。
“勤读书,要孝弟。”
王家作为书香世家,自然对家学家风尤为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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