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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穆拉树的后代恩利尔-苏姆-伊丁同意了他的意见,承租了长有树木的地和谷田60年,(即)他的部分和自己的已故父亲努苏恩达特的部分,以及长有树木的地,每年(交纳)20库尔枣椰子,而谷田则用60年时间进行园艺栽培。
每年塔什利吐月,恩利尔-苏姆-伊丁交纳给巴加米利20库尔枣椰子作为这块田地的租金。
米特拉达特之子巴加米利将在60年内从穆拉树的后代恩利尔-苏姆-伊丁之手得到这块土地上的全部租金,他将交纳。
如果在60年期满之前,巴加米利从恩利尔-苏姆-伊丁手中夺走这块田地,并在这块田地耕作,在这块田地上进行园艺栽培,巴加米利应付给恩利尔-苏姆-伊丁1塔兰特白银。
如果巴加米利要这块土地,那么,他应腾空这块土地,并转交给恩利尔-苏姆-伊丁。
“从国王阿塔薛西斯统治第37年的尼桑努月起,这块田地将租佃60年,同时进行园艺栽培,归穆拉树的后代恩利尔-苏姆-伊丁支配。”
另外,PBS2143、84和BE1084等文件也是关于该商家租用波斯大官的土地并交纳租金的内容。
穆拉树商家租用神庙有关人员的土地:一是穆拉树商家租佃神庙奴隶的土地。
公元前5世纪,在尼普尔,神庙奴隶占有一定数量的土地。
据丹达马耶夫的意见,他们是集体占有土地的。
[4]穆拉树商家从他们手中租来土地。
资料见TUM2-3182:
从下列土地上征收来的大流士二世统治第二年的大麦,属于苏纳雅地区贝尔神庙的那些奴隶种植谷物的一部分土地,在神庙奴隶阿胡努手中的一些土地,它们在穆拉树的后代利穆特-尼努尔达的支配之下。
利巴特之子阿胡努已收到大流士统治第2年从穆拉树的后代利穆特-尼努尔达手中征收的上述土地的租金——大麦。
他已支付。
同样,PBS2194、211等文件也都是有关穆拉树商家租用贝尔神庙奴隶集体占有的土地,并向其交纳租金的契据。
二是穆拉树商家租用神庙祭司的土地。
从穆拉树商家的档案看,商家也曾租佃过在不同部门管理下的祭司个人的土地。
在BE972中,该商家租佃了一块称作拉伯-乌玛的官吏控制的“拉拉克祭司”
的“弓的份地”
。
在PBS21135中,商家还租用了一块属于底格里斯河阿卡德城的祭司的土地。
这块土地是在其所在组织哈特努的长官的管理下的。
上述事实说明,穆拉树商家与波斯帝国土地占有者中的上层人物有着广泛联系。
他们从这些以世袭官职为依托的大地产的所有者——国王、王后、王子、官僚贵族及神庙的土地管理者手中租来大片土地,然后再分成小块租出去,从中获利,以增加自己的经济实力。
虽然商家并不是波斯帝国政府的什么机构,但它却通过租佃大土地所有者的土地并再转租出去这一过程,实际上获取了主要的生产资料——土地的支配权。
穆拉树商家承租国王的水渠:从穆拉树档案看,尼普尔地方的灌溉网络的主要部分是国王的财产,控制在国王的手中。
据斯道尔分析,当地河渠的占有、监督管理和使用过程是这样一个线路:国王—王子、总督—马珊那(河渠管理者,是国王官吏,如文献CBS12950NO.48,是关于商家交纳租金的收据,其接受者就是马珊那)—河渠管理者—穆拉树商家—商家的佃户。
商家可以从不同的土地占有者那里得到土地,但却只能从国王行政的不同部门那里获得水的使用权。
下面这份资料就清楚地说明了这一点,见TUM147:
穆拉树的后代利穆特-尼努尔达对辛河渠(区)管理租金的长官里布努塔自愿承诺如下:“请把位于努赫河渠下游流经布鲁特的地产和阿尔巴地区的巴狄吐河渠,由河口到河源左右两岸生长块根植物的谷田,河渠边上的国王的乌兹巴努和国王的财产——水源……租给我3年,每年我将在辛河渠上付给你220库尔大麦、20库尔小麦、10库尔波尔巴小麦,总计250库尔收成,大麦和按1库尔又1潘计算的(其他)谷物。
此外,我还将给你1头公牛和10只牡羊。”
里布努塔答应了他的要求,将他要求的一切都租给了他3年,并要求他在每年的阿扎努月,将那共计250库尔的收成在辛河渠上交付给他。
另外,在BE973中也反映了商家租用国王水渠的事实,该文件就是一张交纳租金的收据,其中也清楚地说明水渠是国王的财产:
农民的后代帕利克-伊利之子纳狄尔和沙马什-伊丁的奴隶纳布-乌舍吉布,根据贝尔-艾提尔之子沙马什-伊丁的书面委托,从利穆特-尼努尔达之手得到2库尔4苏特(1苏特=5升)芝麻——作为国王的一份,这是穆拉树的后代利穆特-尼努尔达租佃国王水渠的国王的一份收入。
纳狄尔和纳布-乌舍吉布应将这些芝麻(2库尔4苏特)运送给沙马什-伊丁,并为利穆特-尼努尔达写出契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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