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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2001年制定的《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中,在“语言”
领域涉及早期阅读的目标为:“喜欢听故事、看图书”
;“利用图书、绘画和其他多种形式,引导幼儿对书籍、阅读和书写的兴趣,培养前阅读和前书写技能”
。
[19]《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把早期阅读能力列为重要的教育目标。
教育部2012年颁行的《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在“语言”
领域涉及“阅读与书写准备”
部分[20],提出两个早期阅读的目标,并将其具体化为三个年龄阶段的目标。
目标1喜欢听故事,看图书
3~4岁:
1.主动要求成人讲故事、读图书。
2.喜欢跟读韵律感强的儿歌、童谣。
3.爱护图书,不乱撕、乱扔。
4~5岁:
1.反复看自己喜欢的图书。
2.喜欢把听过的故事或看过的图书讲给别人听。
3.对生活中常见的标志、符号感兴趣,知道它们表示一定的意义。
5~6岁:
1.专注地阅读图书。
2.喜欢与他人一起谈论图书和故事的有关内容。
3.对图书和生活情境中的文字符号感兴趣、知道文字表示一定的意义。
目标2具有初步的阅读理解能力
3~4岁:
1.能听懂短小的儿歌或故事。
2.会看画面,能根据画面说出图中有什么,发生了什么事等。
3.能理解图书上的文字是和画面对应的,是用来表达画面意义的。
4~5岁:
1.能大体讲出所听故事的主要内容。
2.能根据连续画面提供的信息,大致说出故事的情节。
3.能随着作品的展开产生喜悦、担忧等相应的情绪反应,体会作品所表达的情绪情感。
5~6岁:
1.能说出所阅读的幼儿文学作品的主要内容。
2.能根据故事的部分情节或图书画面的线索猜想故事情节的发展,或续编、创编故事。
3.对看过的图书,听过的故事能说出自己的看法。
4.能初步感受文学语言的美。
(一)激发幼儿喜欢阅读图书的浓厚兴趣
兴趣是一种重要的内部动机,反映个体认知、探索外界事物的需要。
兴趣可以提高幼儿活动的积极性和坚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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