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桐文学

人间有味(第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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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号这女孩子笑得最多,她旋转头去低声问五号:“糯米也很好吃的呀,你为什么不要吃呢?”

大家又笑起来。

爸爸说:“五号讲得很好。

不管糯米好不好吃,总之,这件事说得很对,正同种兰不种艾一样。

这回要四号讲了。”

四号想了一想,怕难为情,不肯讲。

大家催促她。

她终于讲了:“我昨天对王老师说:我只要上唱歌、游戏和图画课,不要上国语和算术课。

王老师说:‘不行,要上统统上,不上统统不上,你回家去吧。

’我气死了。”

大家又笑起来。

二号向四号白一眼说:“你不上国语、算术,将来不能毕业,老是一个小学生。”

爸爸说:“二号的话是对的。

不过四号这件事,比方得也很对。

四号很乖。

以后用功学国语、算术,还要乖起来呢。

如今要三号讲。”

三号早已预备好,眼睛看着电灯,说道:“我最喜欢电灯的光,但最不喜欢那些飞虫(注:他们的家住在西湖边,天气一热,有小虫群集,在电灯四周飞舞)。

它们会撞到我眼睛里,钻进我鼻子里,又要掉在菜碗里。

我关了电灯,它们都去了。

我开了电灯,它们又来了。

我要电灯,不要飞虫,有什么办法呢?”

他接着吟起诗来:“要光不要虫,光来虫亦来——”

把来字拖得很长,好像爸爸读诗的调子,引得大家大笑起来。

爸爸说:“三号说得好!

如今要二号说了。

二号是最会讲话的,一定要说得更好!”

二号不慌不忙地说了:

“我倒想起了逃难到大后方的一件事:我们为了怕警报,住在重庆乡下的荒村里的时候,房东人家养了一只凶狗,为了防强盗(注:四川人称窃贼为强盗)。

有了凶狗,果然强盗不敢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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