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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片池水并不宽阔,却足以让一只失去家园的孤独水禽安心地歇歇脚——至于我的血管里流着的究竟是野鸭子还是白天鹅的血,暂时都不重要了。
在他的眼睛里我能看清自己的倒影。
只要在真正爱他的人眼里,再下作的人渣都不至于过分面目可憎。
查尔斯冷笑着扯住了我的领带,强迫我将脸凑近他。
他这么一拉扯,就把我早上系成温莎结的领带扯歪了。
“我让你自信,不是让你盲目自大。”
我大笑不止,笑得浑身颤抖。
刚见面的时候,我觉得他兼具了养父的优雅圆滑和德米特里的冷漠傲慢,甚至一度对他生出过抵触和敌意。
但现在看来,查尔斯只是查尔斯,他不是任何人的影子。
我不需要像讨好任何人一样去讨好他。
我打算在分手当天再跟他坦诚相见,告诉他我的实际工作,以及我罪恶的天赋。
我在佛罗伦萨的工作远不止唱歌拉琴。
我长了个神奇的唾液腺,能分泌针对活人的精神控制素。
这就意味着我在本职工作之余也时常为养父做些见不得人的肮脏勾当。
天赋让我成为了天生的审讯专家。
我以神父的身份倾听他们的告解……我不用皮鞭和棍棒,因为我的刑具就是牙和唾液。
即便如此,再顽固的犯人也无法在我的淫威下嘴硬三分钟。
注入剂量过多确实会让活人休克,但剂量合适就能让他们对我言听计从,而且不会对我撒谎。
我能自如控制精神控制素的分泌,合适的剂量甚至不会麻翻他们的语言系统。
审讯到最后,犯人们总是哭哭啼啼地请求我的宽恕。
一开始养父会极其贴心地指导我行刑。
最后精神崩溃的不只是痛不欲生的犯人,还有我。
只要我想,我可以让任何我看上的活人成为我百依百顺的伴侣,但我并不想这么做。
我恨透了在暗无天日的审讯室里行刑的自己,也恨我与生俱来的天赋。
我的“魔法唾液腺”
是不洁之物,但我的生存的意义几乎全在它上面,美貌和歌喉充其量不过是锦上添花。
如果不是唾液腺,养父压根没有留着我的必要。
目前他破译不了这种蛋白质,更没法实现量产,否则他早就把我一脚踢开了——毕竟我不是那不勒斯人。
他不能把我安排在家族的高层,否则他会被人戳着脊梁骨骂。
更何况他一直对我不屑一顾,因为为了保命我可以将做人的尊严抛到一边,卑躬屈膝、奴颜婢色,全然是个见风使舵的无耻丑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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