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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近代,似乎有靠文学吃饭的人了。
可是按之实际,这样职业者极少极少,且最初都别有职业,生活资粮都靠职业维持,文学生活只是副业之一而已。
这种人一壁从事职业,或在学校教书,或入书店、报馆为编辑人,一壁则钻研文学,翻译或写作。
他们时常发表,等到在文学方面因了稿费或版税可以维持生活了,这才辞去职业,来专门从事文学。
举例说罢,鲁迅氏最初教书,后来一壁教书一壁在教育部做事,数年前才脱去其他职务,他的创作,大半在教书与做事时成就的。
周作人氏至今还在教书。
再说外国,俄国高尔基经过各种劳苦的生涯,他做过制图所的徒弟,做过船上的仆欧,做过肩贩者,挑夫。
柴霍甫做过多年的医生,易卜生做过七年的药铺伙计,威尔斯以前是新闻记者。
从青年就以文学家自命想挂起卖字招牌来维持生活的人,文学史中差不多找不出一个。
你爱好文学,我不反对。
你想依文学为生活,在将来也许可能,你不妨以此为理想。
至于现在就想不作别事,挂了卖字招牌,自认为职业的文人,我觉得很是危险。
卖文是一种“商行为”
,在这行为之下,文字就成了一种的商品。
文字既是商品,当然也有牌子新老,货色优劣之别,也有市面景气与不景气之分。
并且,文学的商品与别的商品性质又有不同,文字的成色原也有相当测度的标准,可是究不若其他商品的正确。
文字的销路的好坏,多少还要看世人口胃的合否。
如果有人和你订约,叫你写甚么种类的东西,或翻译甚么书,那是所谓定货,且不去管他。
至于你自己写成的东西,小说也好,诗也好,剧本也好,并非就能换得生活资料的。
想以此为活,实在是靠不住的事。
你的写作,我已见过不少,就文字论原是很有希望的,但我不敢断定你将来一定能靠文学来生活自己,至少不敢保障你在中学毕业后就能靠卖字吃饭养家。
最好的方法是暂时不要以文学专门者自居,别谋职业,一壁继续钻研文学,有所写作,则于自娱以外,不妨试行投稿。
要把文学当作终身的事业,切勿轻率地以文学为终身的职业。
鄙见如此,不知你以为何如?
——《中学生》第十五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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