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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这家餐厅,型式是现代法餐,其实特色的是它的食材。
座位是类似吧台的样子,可以看见厨房里有好几个厨师在干活。
要说老刘的万国饭店才应该是这种形式。
但老刘懒得接待太多人,店里只会招打零工的大学生,一点忙碌的气氛都没有……
人多才能保证效率。
很快,菜品就一道接着一道地上来了。
先是加入山猪的血来调味的巧克力馅面包,接着是野生松子制成的小马卡龙,摆盘都很精致。
“野味?”
察觉到什么,林允儿凑过去,小声问。
林慕延解释说:
“岛国这边,冬天是狩猎季,合法的那种。
这家餐厅就是专门做野味的。
现在都2月底了,再不吃来不及了。”
“唔,懂得真多……”
林允儿撇撇嘴,回头望着前方忙碌的厨师们,面露期待,“我还真没怎么吃过,都有什么呀?”
林慕延说:“主要是野猪、野鸡、熊,还有,额,鹿。”
“啊?还有鹿啊?”
林允儿皱起眉头,盯着他,“你故意的?”
林慕延讪笑道:
“咳,我就看到这玩意儿有意思,才带你来尝尝。
你要是不喜欢,那我让他们换成鱼肉。”
“哼,算了,”
林允儿其实无所谓,“尝尝吧,我也没吃过。”
带她林小鹿来吃鹿,这男人也真是会想。
恶趣味。
不过她对动物没有特殊的感情,反而觉得挺新奇的。
“过会儿尝尝,不喜欢就说,反正我们掏钱了。”
林慕延笑道,“你也是,你连鸡爪都不吃。”
“呀。”
林允儿压低音量,瞪了他一眼,“鸡爪是人吃的吗!”
“唉唉,小心点,你这话说的,去海珠区要被小蛮腰攻击的。”
凤爪都不吃,太菜了,林小鹿。
林允儿其实没听懂他在说什么,但也能猜到自己得罪人了。
那她也没办法呀,鸡爪也太……唔,反正她不吃。
“唉唉,没骨头的话,吃不吃?”
林慕延想到什么,问她。
林允儿顿时摇头:“我不吃脚。”
“不是,你别把它看成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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