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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建宏:“吃个饭要个屁记忆点?!
吃饱不行吗?”
助理苦着脸:“我真是不知道怎么伺候了,怎么办啊,李总?”
李建宏叹口气:“你先不操心这个事了。
今晚……我看看带他去个馆子吧。”
助理:“去哪儿啊?”
李建宏想了想,说:“安徐路的一个小馆子。”
助理离开办公室后,李建宏给妻子打了个电话,告诉她自己晚上应酬,然后才起身去找那位刘总。
两个月前,他的妻子正面临生产,胃口相当差,甚至还因为吃不进东西去打葡萄糖。
就在那时,是他家房客挽救了妻子的胃口。
后来,姜瓷开起馆子以后,他也经常会去光顾一下。
其实,在他的印象里,枫前馆的菜品非常美味,比a市其他那些名菜馆不知强多少倍,似乎还有一种让人吃了就停不下来的神奇魔力。
之所以一直没带那位刘总去那儿,只是因为那位刘总的做派——在他看来,贵的东西必然比便宜的好,开在市中心的昂贵餐厅肯定也强于街边的小餐馆,最好市中心的餐厅还是会员制的,以衬托他尊贵的身份。
李建宏用膝盖一想,就觉得如果带刘总去枫前馆,会被他百般挑剔。
但今天……他忍不了了。
只要让他吃上一口,应该就能惊艳闭嘴。
这么想着,李建宏稳定了一下情绪,前往刘总所在的会客室。
……枫前馆的门口,一辆轿车缓缓停下,车上先跑下来一个助理模样的年轻人,年轻人打开车门后,另外两人也缓缓步出车辆。
李建宏看着眼前熟悉的木质招牌,脑子里已经开始幻想那种绝美的滋味了。
他不动声色地咽了口唾沫,热络地介绍道:“刘总,到地方了。
这就是我今天给您推荐的馆子,保证好吃。”
刘景辰目光透过玻璃门,把馆子内的情形扫视一下,随后道:“就这?”
语气不太动听。
李建宏转过头,果然看见打扮时尚的年轻人眉头紧紧皱着,看起来不太高兴。
眼前的小刘总大概二十七八的年纪,在国外野惯了,打扮也比较张扬,但派头倒是一套一套的。
李建宏深吸一口气,微笑道:“这店真的滋味不错,尝一尝,万一喜欢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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