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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 日月星 无往不复的自然之三光(第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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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哈尼族神话中,乌鸦因为吃了“天书”

,所以无所不知;彝族神话中,是乌鸦把人类的始祖居木吾吾带到天上,帮助他娶了天神的女儿才繁衍人类;普米族神话中,是乌鸦把发洪水的消息告诉了人类,使得人类躲过了洪水的浩劫;等等。

因此,在原始先民看来,乌鸦是巫师的化身,它与巫师一样,可以沟通人神,预知吉凶祸福。

这样,先民将乌鸦与日联系在一起,希望乌鸦能够将太阳的光明、生机、温暖与神通带至人间。

因此,汉族在唐代以前,乌鸦是吉祥和预言作用的神鸟,汉董仲舒在《春秋繁露·同类相动》中引《尚书传》曰:“周将兴时,有大赤乌衔谷之种而集王屋之上,武王喜,诸大夫皆喜。”

满族的“萨满教”

中也有“乌鸦救祖”

(清太祖)的传说,所以满洲后世子孙,俱以鹊为神,故不加害。

综合以上,我们发现,日之规律地所出和所入,为原始先民提供了日出而作、日入而息的行为模式与生活方式的养成,同时这种规律的背后又与“三足乌”

等鸟的飞行有关,也就是说,日之规律、人之规律、鸟之规律三者是统一的。

原始先民看似杂乱无章的生态伦理意象性思维背后所指向的是:太阳之下人与自然(三足乌或是其他鸟类)规律性的同处或共生。

一旦太阳为平等无别地为一切生命——或人,或动物,或植物,提供生命的光与热,这些生命也就被平等地置身于太阳的规律之下,这是一张无形但又疏而不漏的自然规律之网,所有的生命之体都平等无二深受太阳升落之影响,人与自然中的其他成员之间构成互动的手段与目的的关系。

因此我们可以说,人类之生存规律即是太阳之运行规律,是自然之规律。

无独有偶,世界的一些民族的神话也和中国一样,将太阳与鸟联系在一起。

如古埃及,鹰神荷拉斯被奉为太阳神而受到崇拜;古波斯,作为太阳子孙的国王的皇冠上,装饰着象征太阳的翼翅;玛雅文明,传说日神是一只乌鸦变成的;古爱斯基摩人认为,是渡鸦控制了太阳的升落。

如此广泛的将太阳与鸟相联系,可以折射出神话思维背后独特的逻辑轨迹,神话可以浩如烟海、五花八门,但隐藏在神话背后的人与自然的原初的秩序却是唯一的。

神话虽然不是科学和历史,但不能否认其中蕴藏着合理的成分。

因为,神话是在现实生活基础上进行创造的,就不可避免地带有那种时代的文化印迹。

随后,在太阳与鸟的神话基础上,先民崇拜太阳和鸟,进而产生了鸟图腾与太阳崇拜的交融,这便是图腾崇拜与自然崇拜的整合与交融。

与太阳神话一样,几乎每个民族都有关于月亮的神话。

这些神话中,大多把日月相联系,或视之为夫妻、兄妹,或其他亲属关系。

其中,不少民族神话中视日神为女性,月神为男性。

如古突厥人视月亮为男性,太阳为女性。

古代蒙古人认为“太阳是月亮的母亲,”

,而“称月亮为大皇帝”

可见,古代蒙古人也视太阳为女性,月亮为男性。

布朗族神话《顾米亚》中说,天上太阳九姐妹和月亮十兄弟。

仡佬族神话《日月兄妹照人间》中说:月亮和太阳是两兄妹,月亮是哥哥,太阳是妹妹。

独龙族的神话也说太阳为女性,月亮为男性。

珞巴族视太阳为女神,鄂温克人亦视太阳为女神,故称其为太阳奶奶。

还有一些民族神话中,月亮与太阳的性别互换,日神为男、月神为女。

壮族《三星的故事》称太阳是丈夫,月亮是妻子,星星是他们的孩子。

高山族有一则神话说太阳和月亮是一对青年夫妇的化身,男的变为太阳,女的变为月亮。

布依族有一个神话说太阳为男,月亮为女,它们是一对青年夫妇变的。

瑶族《密洛陀》神话称,月亮妹和太阳哥结婚,生下男女各11个。

[4]

各民族神话之所以将日月相联系,大概是因为,太阳和月亮都是发光体,一个在白天出现,一个在晚上出来,太阳给予万物生长的光与热,而月亮在原始先民眼中也与万物相连。

空气湿润的地区,经过一个晚上,植物的叶子上多带露水,原始先民不明了露水的来源,以为这是月亮柔和的光线带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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