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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荀子·王制》)。
他认识到社会性是人区别于其他动物的根本所在。
为什么人会有社会性呢?“人何以能群?曰分。”
(《荀子·王制》)是因为人与人之间又有区分,具体表现在三方面:社会生产的分工,如农夫、工贾、泽人、山人的区别;社会贫富贵贱的等差,如王、侯、大夫、士、庶人等的差异;人伦类系的区分,如父子、兄弟、夫妇等。
因为有了这些区分,人就不会争夺,就能巩固“群”
的关系,就能胜物。
荀子的群分思想,从本体上断开了天对人的制约,而以人类生存、发展的角度考虑问题。
缘此,荀子与孟子学说另一不同,在于孟子重心胜,强调以独善之心推扩于大众;而荀子则重群分,强调以“君道”
礼制为政。
荀子认为,为了维护人的群分关系,需要“隆礼”
,以礼维持社会中人的分别秩序。
具体到为政手段上,荀子与孟子的学说也有很大的差异。
孟子纯粹强调王道,而荀子在推崇王道的同时,并不排斥霸道。
为政的观点,荀子坚持儒家的基本立场,主张统治者对民众实行礼乐教化,但他不像孟子强调统治者启发民众的道德自觉,而是强调以礼约束民众。
他的礼,有别于孔子的周礼,包含着法的内容。
他经常礼、法不分,在坚持儒家基本观点的同时,援引法家观点,主张礼法并用,甚至主张使用刑罚。
所以,他的弟子中出现韩非子、李斯这样的法家人物,也是情理之中的事情。
不过,与真正的法家不同,他又认为不宜过分使用严刑。
他最早以载舟覆舟来比喻君民关系:“君者,舟也;庶人者,水也。
水则载舟,水则覆舟。”
(《荀子·王制》)就是在这一点上提出的。
这一观点,后来也为唐魏徵引用,对后世很有影响。
荀子对儒家的另一发展,是吸收道家天道自然无为的思想,建立了儒家的自然主义天道观。
“天道有常,不为尧存,不为桀亡”
(《荀子·天论》),就是哲学史上著名的“天人相分”
命题。
但这种“天人相分”
并非如后世理解的否定天命的存在,而只是认为天有其自己的职分,即“不为而成,不求而得”
,而人的职分则是“有所为,有所求”
。
于是便产生“制天命而用之”
的构想,这一构想,荀子承认天命的存在却赋予其自然性,承认天功却更想制胜而用之。
“天人相分”
中仍存有儒家“天人相应”
的理论机缘。
图4-2-1魏徵像
三、儒家的政治与人生境界
儒家的政治思想,在《礼记·礼运》中有集中的表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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