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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的孩子因营养不足,大抵都面有菜色,骨瘦如柴。
我到塞尔马的时候,已经万家灯火了,在柏明汉没有住成青年会寄宿舍,到这里却住成了青年会寄宿舍。
当夜我只到附近的一两条街市跑跑,后来才知道这个小镇的热闹街市就不过这一两条,可是市政却办得很好,不但热闹的街道,就是住宅区的街道也都广阔平坦,都是柏油路。
商店都装潢美丽整洁。
第二天跑了不少住宅区,玲珑精美的住宅隐约显露于葱郁的树荫花草间,使我想到这是一万多黑人的膏血堆砌成功的,使我想到在这鸟语花香幽静楼阁的反面,是掩蔽着无数的骷骸,抑制着无数的哀号!
我们读历史,都知道美国有个林肯,曾经解放过美国的黑奴,但是依实际的情形,美国现在仍然有着变相的农奴(这变相的农奴也就是黑奴),所谓解放黑奴,只是历史教科书上的一句空话罢了。
“变相的农奴”
这名词,我是用来翻译在美国南方所谓“Sharecropper”
的,在英语原文的这句词可直译为“收成的分享者”
。
这原来可说是不坏的名词,因为农业有了收成,请你来分享一部分,这有什么坏处?但是在实际上这号称“收成的分享者”
却丝毫“分享”
不到什么“收成”
,只是替地主做奴隶,所以我就把它意译为“变相的农奴”
,使名副其实,以免混淆不清。
这种变相的农奴除了自己和家人的劳力以外,一无所有。
地主把二三十亩的田叫他和他的家人来种棉花——美国南方是产棉区。
由地主在田地里的隙地搭一个极粗劣狭隘的板屋给他全家住,供给他农具和耕驴。
在表面说来,到了收成的时候,他应可分得一部分的棉花,但在事实上地主并不许他自己占有这一部分棉花的售卖权。
地主所用的方法,是强迫这黑农和他的家人用他替他们所置办的极粗劣的衣服和粮食,以及其他家常需用的东西。
到了收成的时候,由地主随便结账,结果总是除了应“分享”
的部分完全抵消外,还欠地主许多债。
这种债一年一年地累积上去,是无法偿清的,在债务未偿清以前是无法自由的,不但他自己要终身胼手胝足替地主做苦工,他的全家,上自老祖母,下至小子女,都同样地要替地主做苦工。
在南方的地主们数起他所有的变相的农奴。
不是以人数,却以家数。
例如一个地主说他有着十家的“收成的分享者”
,这意思就是说这十家的大大小小都跟着那每个家里的变相的农奴一同为地主服役,没有工资可说的。
所以说是十家,把人数算起来,也许要达一百多人。
我除到了附近的乡村步行视察外,还雇了一辆汽车到塞尔马郊外的农村去看了好些时候,看见东一个大田中间有一个板屋,西一个大田间有一个板屋;这板屋就只是一个破旧的平房,黑奴几代同堂都塞在里面。
在那里,你可以看到褴褛不堪的男男女女,大大小小,横七竖八地坐在门口地下,外面晒着炎热的阳光,他们就在这样的环境里呆坐着。
那天正逢着星期日,他们照例是无须做工,但也无法出去娱乐,其实也无处娱乐,所以只得呆呆地在炎暑之下呆坐一天!
他们平日工作是没有一定的时间的,从天亮起,一直到天黑为止!
塞尔马的街道那么好,但却没有任何街车,因为地主们都有汽车,奴隶们就只配跑腿。
全家服役的变相的农奴们,因此也只有局促在狭隘肮脏的小板屋里,无法出去;就是出去,也没有什么地方可去。
他们乘车的时候也有,我在乡间亲眼看见地主把运货的塌车运输黑奴,一大堆地挤着蹲在里面,和运猪猡一样!
依法律虽不许买卖人口,但是在美国的南方“黑带”
里,甲地主要向乙地主让若干变相的农奴,只要出多少钱给甲地主,以代这些变相的农奴还债为词,便可用塌车整批地运走,因为他即成为这些农奴们的新债主,有奴役他们的权利了!
这不是变相的农奴是什么呢?
原载一九三六年九月《世界知识》第四卷第十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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