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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主仆、主奴关系来理解主人与家畜的关系,是中国古人惯常的思维习惯、民俗积习,所以牛的本能行为被理解为是“有仁心以为主”
,成为家畜之中的一个伦理化楷模。
蒲松龄《聊斋志异》卷八《牛犊》则以侧面烘染的手法,写出了牛犊斗虎的气概,说一术人在路途中看出了某农人气色不祥,“三日内当退财,受官刑”
。
而农人偏偏不信,两人很客气地告别了。
次日,农人牧犊于野:“有驿马过,犊望见误以为虎,直前触之,马毙。
役报农人至官,官薄惩之,使偿其马。”
作者的总结之语,道出了牛作为人类伙伴的习性。
而熟悉牛护主习性的主人,还要为此保持戒心,避免麻烦:“盖水牛见虎必斗,故贩牛者露宿,辄以牛自卫;遥见马过,急驱避之,恐其误也。”
这实际上,是以造成麻烦的误会,状写出牛犊护主的忠诚,给人印象很深。
因此,作者在故事结尾的这一总结是有说服力的:“盖水牛见虎必斗,故贩牛者露宿,辄以牛自卫;遥见马过,急驱避之,恐其误也。”
[4]看来这类事情屡屡发生。
因误会而见习性,说明水牛是这类斗虎故事主角。
早在元代,就发生过一起耕牛触人后即将被宰杀,而牛急中生智,居然知道闯入官府,于是被免除死罪,牛也知恩图报,为新主人服务非常卖力。
元代《湖海新闻夷坚续志》后集卷二《牛伤投府》讲述:
恕斋吴大卿守建安日,开元寺有一耕牛触人,遂鬻赵七官人者宰杀。
牛中刀,忽尔奔走,由市门而入,直走府前,突入州衙。
门子阑(拦)遏不得,牵至厅下,大卿令吏,令探问有何人追逐寻牛,就擒以来。
赵七官者见牛奔入官衙,遂索价钱于寺僧,因为缉捕。
擒僧至,大卿问:“何故宰牛?”
寺僧以牛肯触人为解,大卿以理开论,传寺僧复驱牛入栏,后耕田力倍常牛,不复更触人矣。
[5]
故事中的牛作为“义畜”
,叙事者用人类家庭伦理中的“孝”
来予以价值定位。
清人齐之千《孝牛行》把年幼因寒冷倒弊的孝牛,同慈乌、义马等相比,咏叹禽兽有人性,慨叹人性的沦丧,不该不如禽兽:
我闻昌黎言,禽兽有人性。
慈乌与义马,异类之贤圣。
虎亦媚养己,鹰能效主意。
愚者莫如牛,犹知身所自。
呼吸命须臾,僵蹄卓于地。
欲前不得前,衔恩不忍弃。
形死意还留,蹶然首丘志。
牛也为人役,曾不解礼义?可以人弗如,而不锡尔类。
[6]
牛毕竟又是较为温顺的食草动物,在人都难于制服的猛虎面前,即使是牛群,通常也是显示温顺和怯懦为主的,但如果其中真的有一牛敢于勇往直前相斗,那就殊为难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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