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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亦雁亦鹅 雁文化的世俗化实用化(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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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亦雁亦鹅:雁文化的世俗化、实用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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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雁具有相似遭遇的还有鸿、家鹅、家鸡等,这可以看做雁文化衍生的雁族类次文化。

明代杨慎《升庵诗话》卷九指出:“《文选》陆机诗‘感别惨舒翮,思归乐遵渚’,舒翮谓鹄,遵渚谓鸿,言感别之情,惨于舒翮之飞鹄;思归之乐,乐于遵渚之征鸿也。”

这里可理解为互文足义。

雁意象频繁多用,而伴随雁文学话语积累和民俗泛化,人们又不免将其世俗化、实用性增强。

野外受季节之限难于随时寻觅,人们便在身边捕捉到了大雁的一个替身:鹅。

元代刘因(1249—1292)《僧惠崇柳岸游鹅图》就曾咏叹:“河堤烟草柳阴匀,野雁群游意自驯。

此是吾乡旧风景,画中相见亦情亲。”

鹅与雁,此处其实无别。

首先,是物种形态方面的类似。

清人曾在细致观察的基础上体会到:“雁,状似鹅,嘴长微黄,背褐色,翼带青灰色,胸部有黑斑,鸣声嘹亮。

飞时,自成行列,秋来春去,故谓之候鸟。

古以雁、鴈为二鸟,今无别。”

继而又进一步析言之:“鹄,似雁而大,全体白色,故或称为白鸟。

颈长,嘴根有瘤,色黄赤,故又谓之黄鹄。

飞翔甚高,鸣声洪亮,俗名天鹅。

……”

“鸿,较雁为大,背与颈灰色,翅黑腹白。

性勇,听觉敏锐。

喜集湖边,食菱、芡等物。”

[1]《四库全书总目》提要对《艺文类聚》的提要,曾批评说过于零碎,其中就包括将“鸿”

“雁”

细分为二:

凡为类四十有八,其中门目,颇有繁简失宜,分合未当。

……鸿之外又别出雁,蚌之外又别出蛤,鹤之外又别出黄鹤,马之外又别出騊駼,如斯之类,不免丛脞。

这可谓千虑之失。

因为在唐代和唐代以前,华夏之邦的自然生态远远要好得多,“鸿”

与“雁”

本身的数量和出现频率也高得多,而人们的体会也更加细微和频繁,因此,区分开来不仅必要,也是那时历史的真实选择。

其次,是长期混养造成同化,难于分辨,引发和强化了雁鹅彼此之间混同一类的印象。

这来自似乎是一起偶然的雁鹅混同饲养的试验。

南宋洪迈称:

天生万物,久而与之互化,固其理焉,无间于有情无情,有知无知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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