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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桃弥是被片渊家夺去了人格。
那天晚上,片渊家摆了婚礼的喜宴。
参加喜宴的有绫乃的祖父母重治先生和文乃女士,还有绫乃、我和一个名叫清次的男人。
清次是文乃的外甥,也是重治最信赖的人。
片渊家中,我受到清次的关照最多。
清次那时不到五十岁,皮肤微黑,爱笑,又有一种特殊的威严。
我记得,宴会结束后,他悄悄对我说:“你一定也很辛苦,不过,努力别出错就行。
桃弥是个可怜的孩子,尽量多疼疼他吧。”
几年过去,桃弥十岁之前,我都住在片渊家,接受保护者的相关教育。
为了赢得片渊家的信任,我尽量表现得顺从,假装已将家规刻在骨子里。
就这样,我在仪式开始一年前,实施了我的计划。
一开始,我请求重治允许我和绫乃建一座属于自己的房子。
“左手供养”
的五条家规中,并未明确杀人地点。
所以我征询重治的意见:如果我们夫妻带着桃弥独立生活,在自己的家中让桃弥杀人,之后将尸体的左手交给片渊家,仪式是否也算成立。
重治起初面露难色,幸亏清次帮我们敲边鼓,他才答应下来,但对我们提出了条件。
条件是如下两点:
· 新家的房间布局要以片渊家为主导来设计。
· 允许清次监视我们的生活。
我们接受这些条件,换来了独立生活的自由。
新家建在清次平时居住的埼玉县。
离开片渊家之前,重治给了我一份名单。
名单上记录着超过一百人的姓名和地址。
他告诉我,那些都是片渊分家还活着的子孙。
也就是说,我需要从这份名单中选人来杀。
他是怎么调查出来的呢?我再次领教到了片渊家的恐怖。
我们在二○一六年的六月搬到埼玉的新居,九月施行了“左手供养”
。
按照片渊家的规矩,我们必须在搬家三个月后杀一个人。
可我并不想守这个规矩。
我打算瞒过片渊家,不杀任何人,也不伤害任何人,渡过“左手供养”
的难关。
我先调查了名单上的人目前的生活状况,然后选中了住在群马县公寓的T先生。
T先生是二十几岁的自由职业者,听住处附近的人说,他好像欠了消费贷款。
我来到T先生常去的居酒屋,若无其事地接近他,又故意制造了几次和他在同一个桌子喝酒的巧合。
闲聊之间,他渐渐向我敞开了心扉。
不知是第几次一起喝酒的时候,T先生向我坦白:“我有大概二百万的欠款,打工的钱还不上利息,很头疼。”
我等的就是他这句话。
我告诉T先生:“我替你还钱,再另外给你五十万,条件是你要照我说的去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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