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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实施严刑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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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在中国古代社会发展中始终扮演着十分重要的角色,它既像高悬于被统治者头上的利剑,时刻准备以强力镇压他们的反抗;又充当整个社会的利益杠杆,不断调整各种社会关系,使之维持平衡与稳定。
而封建统治下的国家法律的发展以及运用,必然与帝制社会的进步与停滞、王朝的兴盛衰亡密切联系。
周朝在统治天下的时候重视的是以德治国,对旧贵族的利益和特权是非常维护的,所以《礼记·曲礼上》说:“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
因此,周朝时期的礼包含着法。
春秋战国时期随着法家的出现,便提出了以法治国的思想。
先秦法家的法治思想有两个十分显著的特点:第一,用法“不别亲疏,不殊贵贱,一断于法”
“刑过不避大臣,赏善不遗匹夫”
;第二,必须公正执法,这就要求“言无二贵,法不两适。
故言行而不轨于法令者,必禁”
。
因此,在依法治国的条件下,任何人在法律面前都是平等的。
汉武帝即位后,继承了先秦时期和汉初执法公平“不别亲疏,不殊贵贱”
的法治思想,以法治国自然是比较突出的。
元鼎元年(前116年),汉武帝的妹妹隆虑公主的丈夫陈在为母亲长公主服丧其间“奸,禽兽行,当死”
,事发后便自杀了,陈的隆虑侯也因此被废除。
作为母亲,隆虑公主对于顽劣的儿子昭平君是深感忧虑的。
不久,隆虑公主患了重病,虽然经宫中名医治疗,但已病入膏肓。
可她依然念念不忘儿子的前程,总想为儿子谋个万全之策,以免自己死后,儿子会遭到杀身之祸。
于是她把汉武帝找去,伤心地说:“哥哥,我只有一个儿子,可是,他平素不学好,我们现在也没办法管好他了。
我害怕我死之后,他会触犯国法,判成死罪。
现在,我以黄金千斤,钱1000万,为他预赎死罪,请你答应我,这样我死也瞑目了。”
汉武帝答应了。
可惜她的这一举动,仍然没有保住自己的独子。
昭平君在母亲死后越发骄奢,在一次醉酒后将隆虑公主的保姆杀死。
因为是人命官司,廷尉立即派兵把昭平君抓了起来,把他关押在内宫的监狱里。
按照汉朝法律,无故杀人者,必须偿命;但由于昭平君是汉武帝的亲外甥,廷尉不敢专断,便上奏汉武帝,请汉武帝论断其罪。
汉武帝是个执法很严的人,这件事却使他左右为难。
按照法律,昭平君无故杀人行凶,理应判死罪。
可是,汉武帝想到妹妹病危时向自己预赎昭平君死罪的情景,觉得于心不忍,禁不住落泪,说道:“我妹妹年纪很大才生了这么个儿子,病危时又向我预赎了他的死罪,现在他真的犯了死罪,叫我怎么办才好呢?”
左右大臣看到这种情况,也纷纷上前说情,劝谏道:“既然公主生前已向陛下预赎了昭平君的死罪,陛下就赦免了他吧。”
不过,汉武帝毕竟是个注重法律的君主,他在沉默许久之后,终于抬起头来,望着群臣缓缓地说:“法令是朝廷制定的,如果我庇护外甥,而破坏了法令,岂不是有负于民?这样一来,我还有什么脸面进高祖庙呢?”
说完,他毅然忍痛判斩昭平君。
下诏令时,汉武帝已经泪流满面,悲伤不已。
众大臣也都默默无言。
昭平君被押在监狱里,根本没有意识到会有大祸临头,因为他从来都不相信汉武帝会判自己死刑,认为顶多不过罚点儿钱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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