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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差使曾有过两次。
虽然是习惯着的,但究竟不是美差。
身子热起来,口里干燥不过。
小路没有茶馆,没有解渴的,就在路边的野地里,向庄稼人买两个地瓜[1]吃。
这时,又热又渴也想吃生地瓜。
但朝周围看看,只是些荒山野草,心里焦急着,就昂起头来睁眼看去。
这一使劲,人清醒过来了。
原来是睡在北平的大宅子里。
并非是夏天的太阳晒人,是屋子里热气管子正热着呢。
那身子被颠簸着,不是滑竿抬得闪动,而是床绷子弹簧上下。
他在**坐了起来,见屋子里桌上,不但有五彩水瓶,有日本细瓷茶具,而且一只大玻璃缸里面堆满了苹果、雅梨、香蕉之类。
他呆了一呆,抖抖身上小衣上的汗,使胸脯接触一点凉气。
心里想着刚才作的梦,是当年的事实,而现在的事实,却是当年的梦。
北平这样的寒冷冬夜,睡得周身出汗,在重庆过两个冬,才制一条新被,已觉负担不小。
国家胜利了,让我先食着这胜利之果。
虽然辛苦八年,这一点酬劳,也不过分,但没有吃着胜利之果的人,还多着呢。
我既先天下之乐而乐,就应当为国家接收物资,以报答国家。
他想着很是兴奋,便下床来,在抽屉里找出了小刀,在桌上玻璃水果缸里,取出一枚红翠相间的苹果来,用刀缓缓修削着果皮。
这苹果的清芬,送进他的鼻子,又让他想到这也是八九年相违的东西了。
正自出神,却见在那小写字台的玻璃板下面,压着一张女子的半身相片。
伸头看时,原来是杨小姐的相片。
这相片的姿态非常的好,一只藕似的手臂,微弯着放在面前,一只手像葱头儿似的五个手指,把脸腮微托着。
乌黑的眼珠,微斜地向人望着,嘴唇两角微翘着,露出可喜的笑容。
他将那相片拿起来看了一看,再翻过背面来,见上面用墨笔写了一行字:“摄于日本签字投降之日,以作纪念,杨露珠志。”
这算明白了,杨小姐的名字是露珠。
至于这笔字,写得是美女簪花格,怪不得刘伯同说她写得一笔好字了。
她为什么在这里留下一张相片,这倒有些不可解。
不过把她的相片放在我这桌上,让外人看到了,是很大的一个嫌疑。
手里拿着相片,很踌躇了一会子,随便放下,有些不忍,放在随时可以看到的地方,又怕别人看到。
最后他看到自己穿的中山服挂在衣架子上,就揣到衣襟里面的口袋里去。
他本来就兴奋得睡不着觉,发现了这张相片以后,让他兴奋上更增加了兴奋。
亮着电灯,清醒白醒的躺在**。
自己强迫着闭上眼睛,迷糊了一会。
再睁开眼来,却见屋子里电灯,减去了光明,而临外的玻璃窗户,却已现出了白色,分明是天快亮了。
沒有想到高兴得过分,竟会失眠。
自己劝着自己,睡吧睡吧,又闭上了眼睛。
不知道是多久的时间,却听到外面屋子里,有刘伯同的咳嗽声音。
便问道:“伯同,你都来了,现在几点钟了?”
他隔了屋子答道:“你睡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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