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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啦,我们上去做饭。”
“好。”
林小饱一个大跨步,冲到前面,给爸爸开路。
“爸爸,我保护你!”
*
白萝卜切好,肉骨头也解冻得差不多了。
现在这个状况,炖萝卜汤,还用精排小排,就有点太奢侈了。
所以林早打算用猪大骨,也就是猪筒骨。
傅骋同样提前把骨头剁成几段,但上面还连着肉。
林早把贴骨肉剔下来,放在一边。
骨头冷水下锅,加拍扁的姜块,焯水去腥。
等水开了,就撇掉浮沫,把骨头捞起来。
筒骨里有骨髓,这一步要特别小心。
其实……其实也不用特别小心!
因为他和小饱都不爱吃骨髓,白花花的、软软的,像肥肉一样。
只有傅骋爱吃,但是林早已经决定,不给傅骋吃了!
林早把焯过骨头的水倒掉,洗了锅,重新接上干净的水。
骨头再次下锅,盖上锅盖,慢慢炖煮。
炖上半个多小时,把骨头的香气都炖出来,再加白萝卜。
不然萝卜炖太久,会直接化开,散在汤里。
趁着这个时间,林早把剔下来的贴骨肉加盐、蚝油和蒜末腌一腌。
腌好了也放到锅上去蒸,算是一道菜,再快速炒一个素菜就好了。
同一时间——
林早在楼上准备午饭。
傅骋就在楼下,踩着他的不锈钢床铺,站在窗口边,把下巴搁在窗台上,稍稍抬起头,聚精会神。
在杂物间里住了这么久,小早不来看他,他一个丧尸也很无聊。
这是他新发现的、打发时间的办法——
偷听小早在干什么。
客厅和厨房离得不远,丧尸的听觉嗅觉又很灵敏。
傅骋闻到带血生肉的香气,听到锅碗瓢盆的声响。
好香,好听。
看来今天中午又是一顿丰盛的午饭。
不知道小早是不是还在生气,中午还会不会给他送饭。
实在不行,他就再从窗洞出去,去外面加点餐。
不行,他不能吃其他人。
身上都是其他人的血,小早会嫌弃他的。
傅骋就这样站在窗边,安静听着林早做饭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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