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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猛地想起了李琼。
想起了那个年轻人在他出征前,为他斟酒时那张真诚的脸。
那张脸的背后,到底藏着什么?吴尽忠不敢再想下去。
他怕自己会疯掉。
……与吴尽忠的绝望不同,在距离风哭戈壁数百里之外的另一片草原上,李琼和他的一百名黑甲骑士,正像一群融入了夜色的狼,无声无息地穿行着。
他们没有骆驼,也没有笨重的辎重。
每个人都骑着两匹耐力极佳的草原马,轮换着骑乘,以保持最快的速度。
他们的食物,是风干的肉条和炒熟的米粉,只需要一点水就能下咽。
他们的水源是沿途那些被斥候营提前标记好的,隐秘的地下泉眼。
李琼拉下面具,尝了尝风中的味道。
“有羊粪和奶茶的腥味。”
他平静地说道:“最多还有三十里。”
他身后的百人队,没有发出任何声音,只是默默地检查着自己的武器。
马刀的刀刃,被涂成了黑色,在月光下不会反光。
弓弦上,早就搭上了一支三棱破甲箭。
他们是李琼从镇北军数十万将士中,精挑细选出来的死士。
他们中的每一个人,都与蛮夷有着血海深仇,每一个人,都能在马上完成各种匪夷所思的动作。
他们不是军队,他们是一把手术刀,一把即将精准地切开敌人心脏的手术刀。
又行了约莫一个时辰,前方地平线上,终于出现了一片星星点点的火光。
那是一片庞大的营地,无数的帐篷,如同草原上长出的灰色蘑菇,绵延数里。
营地的中央,是一顶格外巨大的,用白色狼皮拼接而成的王帐,在火光的映衬下,显得格外醒目。
“到了。”
李琼勒住马,一百名骑士在他身后,瞬间停下,动作整齐划一,如同一个人。
他抬起手做了几个简单的手势。
身后,立刻分出两支十人小队,如同鬼魅一般,朝着营地的两侧摸了过去。
他们的目标,是马厩和粮草堆。
李琼则带着剩下的八十人,静静地潜伏在黑暗中等待着。
他在等风。
草原的夜,风是最好的朋友。
一刻钟后,营地的东边和西边,几乎在同一时间,燃起了两道冲天的火光。
紧接着,便是战马受惊后的凄厉嘶鸣和人群的惊呼。
“走水了,马厩走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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