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才一秒记住【梧桐文学】地址:https://www.wtwx.net
可又有多少人知道,在哥伦布发现新大陆之前,茫茫大洋之中,葬身多少前往大洋深处的航海家和探险者。
这是一段注定九死一生有去无回的旅程。
水娃之所以选择踏上这一段有去无回的旅程。
更多的是为了激发人类世界对于星空的好奇心。
而非真的指望有朝一日能够顺利完成计划中的任务。
但对于庞学林而言,不管是为了任务,还是为了满足自己的好奇心,他都必须完成这样的旅程。
可问题是,现在的他,仅仅只是一个大西北黄土高原上只有小学三年级文化水平的半大孩子。
短时间内,他什么都不做不了。
庞学林决定不再多想,反正现在自己还只有十六岁,未来还很长,他有的是时间去改变这一切。
在如同雷鸣一般的鼾声中,庞学林迷迷糊糊又睡了过去,等他再次醒来,已经天光大亮。
窑洞里,水娃他爹也就是自己的三叔,正吧嗒吧嗒的抽着旱烟。
三叔今年还不到五十岁,因为常年劳作,皮肤晒得黝黑,一道道深深的皱纹,在他脸上刻下了岁月与劳作的痕迹。
整个人伛偻的腰,看起来仿佛六七十岁的小老头。
庞学林耸了耸鼻子,外面传来包谷粥的香味,婶婶正在为早餐忙碌。
在系统赋予自己的记忆中,父母去世之后,自己就被寄养在了三叔家里。
平日里,三叔一家人对自己还不错,至少衣食住行和水娃没什么区别,水娃有的自己也有。
当然,干活什么的同样也少不掉。
庞学林从**爬起来,裹了件黑色的棉褂子。
这时,三叔说道:“林娃子,手脚麻利点,今天俺们还得去地里把那两亩麦子全收了。”
“好勒。”
庞学林点了点头,现在正是农忙的时候,自己也是家里的壮劳力之一,自然也不会推脱。
庞学林先是去了趟茅房,解决了一下生理问题。
随后,他找了块布片子,沾了点淘米时用剩下的淘米水,随便在脸上抹了两下。
在这个干旱少雨的大西北,喝水一直是个大问题,更不用说洗脸了。
因此,几乎家家户户都有水窖,用来储存雨水。
村子里只要手头稍微有点闲钱的,都会在家里挖上一个水泥窖。
但三叔家显然不在这一行列,只能用爷爷那辈就传下来的泥土窖。
天热的时候,这种土窖里的水就容易发臭,喝的时候带着一股苦味涩味。
只能煮开了,勉强当作饮用水。
幸好现在天气已经入秋,天气不像夏天那么热,水窖里的水倒也还能接受。
三叔一直指望着今年的小麦丰收,秋粮入库之后,能够拿粮食换点钱,到时候在家里建一个水泥窖。
都说半大小子,吃垮老子。
早餐虽然只是小米粥配腌咸菜,但庞学林和水娃都吃得很香甜,吃到一半的时候,庞学林突然抬起头,对坐在一旁的三叔道:“三叔。
等农活忙完了。
俺想出门闯**一下。
听说现在南方那边还是挺容易赚钱的。”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若浏览器显示没有新章节了,请尝试点击右上角↗️或右下角↘️的菜单,退出阅读模式即可,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