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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內方面……赫赫,风乾这一块。
人的基本欲望对他来说已经完全消失,有的只剩下了扭曲的杀戮欲。
但荒石镇虽然是个多灾多难的地,但也不是每天都有晴天娃娃可看,有什么东西能隨便给他杀一杀的。
而且杀普通人和杀鸡一样,实在是无趣至极。
这些原因导致柯文斯的娱乐活动屈指可数,確实也只能骑马溜达了。
不过,拋去巫邪的威胁不谈,这镇子上的人其实过的都挺无趣的,不是犯罪就是犯罪。
无论是来自过去还是现在,二百多年所积攒的臭虫们匯聚成一团。
他们互相撕咬,为了寻求一线生机而拼命挣扎,基本上在这里看到的每一个人,除了刚出生的婴儿之外,人人手中都有鲜血或是偷盗之类的罪孽。
哪怕是七八岁的小孩,大概也早已学会扣动扳机和使用匕首,因为在这里,这是常识,就像文明社会里公眾不能抽菸,不能隨地乱扔垃圾一样,属於一种大眾认知的规则。
纯粹在这里比钻石都珍贵,污浊和血腥才是这里的常態。
柯文斯牵著马,路过被一群醉鬼抓著哭喊求救的少女。
在他驻足欣赏风景的时候,小巷里传来某人被割喉之后捂著脖子的嗬嗬声。
雷顿的作用的確很大。
他的出现让这些本来白天都会有的事情基本上都集中到了夜晚才显露,实乃法治的一大进步,可喜可贺。
这不是嘲讽,而是柯文斯確实这么觉得。
这可是片连国教都厌恶於涉及的地方。
没有神父,意味著死了只能当蛆虫和动物们的食物,得不到神明的庇护。
在这么一片地狱生活,他可没心思当什么改革者,而且改革者也不是他说当就能当的。
荒石镇自地渊降临以来,一直都是这个样子,雷顿能做到现在已经是极限了。
以后是,未来也还是。
话说回来,如果是那个叫米凯尔的贵族看到如今的这一幕……
他那理想主义的头脑里应当会迸发出愤怒的火吧。
柯文斯虽然不清楚伯爵之子来这荒野上干什么,但大抵是要做些正事。
也不知道日后有没有机会再碰到,毕竟对方是个不错的乐子。
他的思绪飘散,最终在巨人酒吧门口停下。
上次来到这里还是折腾莫迪,正好他的身躯锈蚀乾涩,搞两杯“烈酒”
润喉也不是不行。
沙龙门被他踹的疯狂左右扇动,在场的所有人都瞬间寂静。
不过和上一次不同,这次的寂静很快就被打破,不少人当即端著酒围上来,那諂媚的笑容比憎恶的脑袋还噁心。
“柯文斯先祖,我这有座!”
“这是我刚点的威士忌,听说您就好这口……”
自从自己接手了安德森帮和洛佩兹帮的两块生意之后,一些个体商户以及走私商人们都开始展现出强烈的热情。
为了能够入自己的法眼,他们也是无所不用其极。
当初就有个人不知道从哪听来的消息,说是自己喜欢生食处女之血,特意带著自己还在襁褓的女儿前来送礼。
至於为什么是婴儿……因为很难找符合条件的女性。
柯文斯没有一枪崩了他,反而给了他些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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