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桐文学

第111章(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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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定在本市一家知名的老字号酒楼,秦朗也不知道从哪儿知道的这事儿,厚着脸皮来凑热闹。

男人间友情与女人间友情的区别就在于,无论他们多少年没见,见了面互相捶上几拳,喝上几杯,那兄弟情就跟当年一样,很少有变味儿的。

话题也是一个接着一个,从女人到事业,不管现在一个个变得多么道貌岸然,聊聊就会发现,彼此还是当年那个最猥琐最能扯淡的家伙……

酒过三巡,徐碧飞搂着林笙的脖子一把鼻涕一把泪的闹,喝的舌头明显硬了:“还有没有天理了,当年都他妈抄我的作业,现在一个个混的都比我强,就我他妈天天这个论文那个论文的,还他妈有没有天理了!”

徐碧飞还是那样,一喝多就作,数落完这个数落那个,最后在桌上红着眼睛指着秦朗骂道:“就连这个臭体育生都比老子强,不就比老子早毕业几年吗,趁着老子读博士的时候他娘的就混成院长了……”

徐碧飞可不同于当年那个小胖哥了。

现在要说他胖那这个世界上就没有瘦子了。

众人也不知道当年他那一身肥肉怎么说没,就让秦朗给他练没了。

现在当年的胖哥带着一副金丝眼镜,走在大学校园里,经常被成群成群的小姑娘拦住要骚扰。

原因就是他看起来比大学里的校草还要帅,还要年轻。

“你差不多行了,大学教授还有什么好抱怨的。

你比我们都有文化多了。”

林笙想推开一身酒味儿的他,奈何他跟年糕是的黏在了自己身上。

最后还是程亦锦实在看不下去了,把他拎到秦朗那边扔过去坐下。

“是啊,真没什么不公平的,大飞你知道我们这些年吃了多少苦锕。

你天天在学校里吃香的喝辣的,还能吹着空调,你问问阿笙和红星哥,我们去外地抢生意的时候都是几点钟起的,在工地的时候流了多少汗……”

高敬轩说道。

“是啊是啊……”

李红星拿着酒瓶子在旁边附和。

“你们还以为他真嫉妒啊。”

林笙挑着眼睛说,漆黑晶亮的眼睛里也微有些醉意,他看着一会儿哭一会儿笑的徐碧飞笑着说道:“咱胖哥那是高兴咱大家都过得好,特意说出来挤兑咱们呢。”

徐碧飞靠在秦朗身边,慢吞吞的竖起一个大拇指,眼睛直勾勾的看着林笙,硬着舌头道:“还是笙哥了解我……”

说实话,这么多年过去,当年坐在一个教师里青涩的少年们都长大了,再一次坐在一起的时候,靠着智慧与汗水,每个人都创下了自己的一方天地。

身边的朋友兄弟也都为彼此由衷的高兴。

“唱歌,唱歌唱歌,我要唱歌……”

徐碧飞靠在秦朗的身上大声的喊。

程亦锦打了个电话,在旁边最好的夜店订了间豪华房间。

几个人被司机载着去了。

今天多年未曾聚到一起小伙伴儿们都到齐了。

大家的兴致都非常高昂。

就连程亦锦这个有名的不爱笑的人,脸上的表情都看起来分外柔和。

几个人不想这么早就回家,因为都是还没家室的人,有家室的像是林笙这样的,也都带着家室来了,所以玩到几点都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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