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桐文学

第八百八十四章苏序一家(第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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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轼其名“轼”

原意为车前的扶手,取其默默无闻却扶危救困,不可或缺之意。

苏轼生性放达,为人率真,深得道家风范。

好交友,好美食,创造许多饮食品,好品茗,亦雅好游山林

嘉祐元年,苏轼首次出川赴京,参加朝廷的科举考试。

苏洵带着二十一岁的苏轼,十九岁的苏辙,自偏僻的西蜀地区,沿江东下,于嘉祐二年(1057年)进京应试。

当时的主考官是文坛领袖欧阳修,小试官是诗坛宿将梅尧臣。

这两人正锐意诗创新,苏轼那清新洒脱的文风,一下子把他们震动了。

策论的题目是《刑赏忠厚之至论》,苏轼的《刑赏忠厚之至论》获得主考官欧阳修的赏识,却因欧阳修误认为是自己的弟子曾巩所作,为了避嫌,使他只得第二。

苏轼在文中写道:“皋陶为士,将杀人。

皋陶曰杀之三,尧曰宥之三。”

欧、梅二公既叹赏其文,却不知这几句话的出处。

及苏轼谒谢,即以此问轼,苏轼答道:“何必知道出处!”

欧阳修听后,不禁对苏轼的豪迈、敢于创新极为欣赏,而且预见了苏轼的将来:“此人可谓善读书,善用书,他日文章必独步天下。”

在欧阳修的一再称赞下,苏轼一时声名大噪。

他每有新作,立刻就会传遍京师。

当父子名动京师、正要大展身手时,突然传来苏轼苏辙的母亲病故的噩耗。

二兄弟随父回乡奔丧。

嘉祐四年十月守丧期满回京,嘉祐六年,苏轼应中制科考试,即通常所谓的“三年京察”

,入第三等,为“百年第一”

,授大理评事、签书凤翔府判官。

四年后还朝判登闻鼓院。

治平二年,苏洵病逝,苏轼、苏辙兄弟扶柩还乡,守孝三年。

三年之后,苏轼还朝,震动朝野的王安石变法开始了。

苏轼的许多师友,包括当初赏识他的恩师欧阳修在内,因反对新法与新任宰相王安石政见不合,被迫离京。

朝野旧雨凋零,苏轼眼中所见,已不是他二十岁时所见的“平和世界”

熙宁四年苏轼上书谈论新法的弊病。

王安石很愤怒,让御史谢景在皇帝跟前说苏轼的过失。

苏轼于是请求出京任职:熙宁四年至熙宁七年(被派往杭州任通判、熙宁七年秋调往密州(山东诸城)任知州、熙宁十年四月至元丰二年三月在徐州任知州、元丰二年四月调往湖州任知州。

革新除弊,因法便民,颇有政绩。

元丰二年,苏轼四十三岁,调任湖州知州。

上任后,他即给皇上写了一封《湖州谢表》,这本是例行公事,但苏轼是诗人,笔端常带感情,即使官样文章,也忘不了加上点个人色彩,说自己“愚不适时,难以追陪新进”

,“老不生事或能牧养小民”

,这些话被新党抓了辫子,说他是“愚弄朝廷,妄自尊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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