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桐文学

第69章 大好事(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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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给我灌迷魂汤。”

“咳咳……来了就进来,站门口拉拉扯扯像什么话?”

林霜:“……”

来开门的是一位五十来岁的大爷,汉人,无人知他从前是哪里人,只知道他是困难时期跑来这边的。

陆钧是三年前出任务,在深山里捡到这位大爷的,那会儿他已经被棕熊顶翻昏迷不醒,若非陆钧带队经过,并及时毙了那头熊,大爷早就没命了。

也是从那时起,陆钧每次来县城,都会来大爷这里打打牙祭,感情也就日渐深厚起来。

“穆叔,这是我媳妇林霜。”

把媳妇拉进屋,陆钧也给二人介绍起来。

穆叔这才看清林霜的模样,心说好家伙,难怪这死小子突然就结婚了,安雅那丫头输的不冤。

“穆叔好!”

林霜大方叫人。

穆叔心生欢喜,得知她现在是随军,不再回去,也就更高兴了。

林霜实在不理解这位穆叔的脑回路。

猜测他们有话要说,就借口想看小狗走去院子里。

林霜在院子里四处看了下,房后有个菜园,厕所也在那,就趁机去了下,发现竟然很干净,连味儿也只闻得到艾草香。

看来这位大爷还是个爱干净的。

前院并不大,就二十多平方的一个小天地。

就穆叔一个单身汉住,倒也绰绰有余。

东边围墙下种了一棵石榴树,树上此时正挂着沉甸甸的红皮石榴,石榴旁有个葡萄架,紫色饱满的葡萄看着就诱人得很。

西面的围墙则是另一番田地。

整面围墙上都挂着皮子,有处理好的,也有正在处理着的,反正味道一言难尽。

她这个穿越人士倒是还好,有的只是好奇。

刚刚她在屋里看到两把猎枪,以及一些捕兽的夹子。

原来穆叔是一位猎人,就不知他为何住在县城。

按照逻辑来说,猎人住村庄或山里是最方便的。

既是猎人,养一窝狗也就不奇怪了。

小狗各有颜色,母狗是一只毛色棕黄的大笨狗。

它们看见林霜也不叫。

林霜本着咬人的狗不叫,并没有上前。

不过听说,这种训练有素的大笨狗,它们轻易不会伤人,除非主人有危险。

很快林霜就被叫进屋吃饭。

“来尝尝,穆叔做的馕炕肉可是一绝。”

馕炕肉,顾名思义,羊肉切大块后用各种香料腌制几个小时,放进馕炕里烤制而成得名。

,!

馕炕肉需要羊肉足够新鲜,香料齐全,火候把控到位,三者缺一不可,烤出来的羊肉,外皮金黄,泛着诱人食欲的光泽。

一口咬下时,伴随着“咔嚓”

声,满嘴的酥脆焦香瞬间充裕口腔,轻轻咀嚼又会发现,肉质鲜嫩多汁,撒上辣椒粉和孜然粉后又是另一种风味。

陆钧还诱着她搭配上洋葱丝一起,可她从小就不:()沪上大小姐,换亲随军后躺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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